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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两批次一般工商业电价降幅达10.02% 累计降价28.95亿元

2019-07-29 10:40:56 来源:人民网

从福建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获悉,今年以来,福建省执行了两批次一般工商业电价降价方案,每千瓦时合计降低6.48分钱,降幅达到10.02%,年降价金额28.95亿元,并实现了一般工商业用电全省同价。

据介绍,享受降价红利的一般工商业用户,主要是指除居民生活用电、大工业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之外的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商业用电和非居民用电的用户。

今年3月27日,国家发改委发文明确将电网企业增值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据此,福建省从4月1日执行了第一批一般工商业降价方案,每千瓦时平均降价2.14分,降幅3.31%,测算年降价金额9.58亿元。

5月15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明确主要降价措施。福建自7月1日起执行第二批一般工商业降价相应方案,一般工商业平均降价4.34分/千瓦时,降幅6.71%,测算年降价金额19.37亿元。

据福建省发改委商品价格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8年至今,福建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每千瓦时累计降低13.68分钱,年降价金额58.64亿元,超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一般工商业降价目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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