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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建立企业家意见建议受理办理工作机制

2019-02-22 11:46:49 来源:莆田市工商联

为着力创新政企互动常态化机制,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着力营造和优化营商环境,莆田市委办、市府办日前发出《关于建立企业家意见建议受理办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意见建议受理范围:一是在涉及企业发展的各类政策落实过程中,企业遇到政策执行打折扣、不兑现、不落实或提出不合理条件等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二是企业在生产、投资、经营中认为政府职能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有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不当行政行为;三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政府提供合法的协调服务;四是需要协调解决的影响营商环境的其他意见建议。5种情况不列入意见建议受理范围: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已由纪委监委受理的;已列入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的;没有明确的对象和具体的事实、理由和请求的;匿名的意见建议。

意见建议受理渠道有:“莆田亲企云”平合(通过亲企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受理,由市工信局承办、运营);“莆田市企业家交流群”微信群(由市工商联负责);市工商联受理电话:0594-2672128;电子邮箱:gs1zsh@163.com。

《通知》还明确了意见建议办理机制。在问题办理方面,涉及到跨部门联办的,由首接部门2个工作日内提出联办意见,由平台指定牵头单位负责。在办理时限方面,咨询类,3个工作日内答复;建议类,7个工作日内答复;投诉举报类,10个工作日内办结。在问题销号方面,当前确实无法解决的事项,承办单位要将办理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请分管业务市领导签字同意后予以销号。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故没有办结的,或企业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亲企云”平合转报市效能办进行督办,并转至市委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快速通道。在督查督办方面,“亲企云”平台每季度将各单位办理情况及企业满意率情况汇总报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和市效能办加强日常工作督查,确保该项工作有效开展。

《通知》要求,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管委会)要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辖、分级管理”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原则,将办理落实企业家意见建议工作作为营造和优化营商环境、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办理情况及时通过“莆田市企业家交流群”微信群或其他方式告知有关企业家。市效能办将企业家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作为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区(管委会)年度绩效考评的内容之一。对企业家意见建议办理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信局、市工商联按程序予以绩效运用。在受理、办理、反馈企业家意见建议的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回避和保密制度。(莆田市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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