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号 |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

政策解读丨《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

2025-03-19 17:30:41 来源:中国福建


《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已经2025年2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现就《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修订《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一)修订《办法》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4年印发《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提出大力推动建材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同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更高起点建设生态强省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福建篇章的实施方案》,进一步要求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有利于节约土地、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必要对《办法》进行修订。

(二)修订《办法》是规范我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工作的法治保障。原《办法》于2007年公布施行,为促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应用发挥了积极作用。原《办法》施行十余年来,国家先后制定、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新形势下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对《办法》进行修订,有利于推动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三)修订《办法》是推动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在稳步发展的同时,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为:产品结构不合理,优质产品短缺;整体技术能力不足,产品性能与质量有待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有待提升,生产企业污染物排放、产品能源消耗超标等问题仍然存在。因此,亟需通过修订《办法》对上述问题予以引导和规制,推动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

《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不分章,共24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职责分工的问题。一是明确政府责任,县级以上政府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发展应用中的重大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措施。二是明确部门责任,工信、发改、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相关工作。

(二)关于鼓励扶持的问题。一是明确县级以上政府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规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应用规划的生产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用地、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二是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和个人研究开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工艺,鼓励企业利用经无害化处理的废弃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等,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三是要求县级以上政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中开展新型墙体材料应用试点。四是培育具有代表性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带动产业发展,鼓励新型墙体材料产业与互联网深度融合。

(三)关于管理监督的问题。一是明确禁止损毁耕地取土烧砖,对禁止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的生产、使用以及限制粘土制品的发展作出规定。二是明确省工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公布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省住建部门按照规定制定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发展应用新型建筑材料工作机构和新型墙体材料行业协会共同做好发展应用的相关服务工作。三是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方在新型墙体材料使用方面的要求。四是明确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取土行为;新型墙体材料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住建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通报、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使用的监管。

+1
您的观点仅代表您本人,请文明发言,严禁散播谣言和诽谤他人
登录并发表
所有评论
海峡城市网 hxcsw.com Copyright © 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闽ICP备15016526号-2 联系邮箱:1102859911@qq.com 联系电话:400 186 0591
免责声明:海峡城市网不承担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请与内容提供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