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到此一游”者一块合法刻划的地方如何?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山东男子种某强到北京八达岭长城游玩,却因为在城墙上刻划自己的名字,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列入黑名单,被多家景区联合惩戒的处罚。
消息发布后,引发网民持续关注。类似于“某某某到此一游”的刻字涂鸦,往小了说,是缺乏公德;往大了说,是破坏文物,的确招人烦讨人厌,是众多景区的顽疾公害。该男子受到处罚,网友说“来得相当及时”。
讨厌归讨厌,但这么多游客乱刻乱画,除了他们文明旅游的素质有待提高之外,是不是从另一个方面说明,游客对“到此一游”的刻划需求也很强烈?景区能不能从“堵不如疏”的角度,给那些就想刻下自己名字、就想证明“到此一游”过的游客,开辟出一方合法刻划的天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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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钟灵毓秀的美景,面对鬼斧神工的自然,激起内心深处美的表达,禁不住的惊叹、赞美、感慨,正是旅游之于旅游者的魅力所在。才高者,诗情勃发,留下千古名篇;芸芸众生,“啊,真美!”也是他们自己的“诗言志”。文采有高下,其理一也。
留下属于自己的印记,大概是人类面对美好时,与生俱来的条件反射吧。只不过,高手们题的是名篇佳句,我们刻的是“到此一游”罢了。
那还是盛唐的时代,大诗人兼旅行家李白,沿长江来到黄鹤楼。晴川历历、芳草萋萋,“诗仙”正要按惯例题诗一首,却抬头看见了崔颢的《黄鹤楼》。于是,“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收墨罢笔,翩然而去,成就了文学史上一段美谈佳话。
在长江夔门的千仞绝壁,在雄霸天下的泰山诸峰,在秀美奇绝的武夷山间,在祖国大好河山的角角落落,那些不可胜数、优劣杂间的“摩崖石刻”,会不会是今人“到此一游”的古代版本?
表达的冲动,是美景对旅游者内心美的唤醒和招手;释放并完成表达的冲动,则是旅游者与美交流互动的心路历程,尽管现在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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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历史,旅游从来都是有钱和有闲的文人士大夫的专利,和缺衣少食的普通老百姓基本上没有交集。在我国从温饱进入小康之后,旅游,这种更奢侈一点、更高级一点的消费产品,就这样闯进了普通人的生活。
显然,和快速丰富的物质相比,旅游消费需要的文明素养,我们还没有完全准备好。我们的行为和心理,还习惯于短缺时代的争抢和炫耀,而少了一些今天应有的从容和淡定。
那些在景区旁若无人的高声喧哗者,那些“开满”在樱花树上的游人们,那些无视提醒频频闪光的拍摄迷和迷恋于“到此一游”的刻划者,像不像短缺时代,饱餐一顿后的刻意刷存在感?
当旅游成为一种产业,名山大川、文物典籍就有了产权的归属。古人的“摩崖石刻”,是一种浪漫和风雅,我们的刻划,则是破坏公物,就可能触犯法律,即使我们同样文采斐然。
因为有了公共产品的属性,在景区内的任何行为,就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必须受到法律的规范。如果游客都兴之所至,信笔“涂鸦”,以今天的客流量,任何一处名胜古迹,都会在短时间内被破坏殆尽。
这就是为什么李白的题诗传为美谈,而种某强把自己的名字刻到长城上,却要被行政拘留+罚款+联合惩戒。
3、
表达是人类的本能。恰当表达,则是文明社会的标配。
种某强行拘事件,有两个细节:一个是他是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在长城上刻划了自己的名字;另一个是他被网友拍下视频公开举报。
这就是说,种某强的行为,一是属于临时起意,随手刻划;二是属于被人举报,随机性强。假如,没有了网友的举报,“到此一游”者我们还能罚得过来吗?这个时候,是不是“疏”一下,效果会更好呢?
比如,网友“射手座宅喵”就说:“长城景区能否建一块墙,让游客可以在上面表达心情?我们有外国同事过来,登上八达岭长城后也很激动。”网友“鸿飞云下”也说:“既然民众有这方面的需求,何不设置一个可以挂锁挂牌的区域。”
还有网友建议,要为游客“留念”的需求找到释放的空间,比如,可以制作特色名片,让游客把此刻此情此景记下来;还可以在观景台设置“网红”打卡点等等,“为游客多想一点,管理的问题就会少一点。”
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要求景点文物的保护刻不容缓。一方面要加大打击力度,让那些破坏景区文物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另一方面,还要给广大游客建立表达情感、抒发情怀的通道和载体,满足游客和风景交流对话的释放需求。
这样的互动,才是旅游的完整内涵。(记者:李代祥、刘雅萱、郭方达、缪异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