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山峦叠翠,溪流潺潺,鲜花竞艳。秦岭木王山国家森林公园,一派生机勃勃。不久前,秦岭生态文化旅游节在此举办,“点绿大秦岭”“浪漫花海·乐游”等活动丰富多彩。
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实施,秦岭保护制度更周密,措施更严格。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绿水青山,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如今,在神州大地,“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和行动。
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搭建起制度体系“四梁八柱”
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大多同体制不健全、制度不严格、法治不严密、执行不到位、惩处不得力有关。
为更好地保护绿水青山,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加快制度创新,增加制度供给,完善制度配套,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十八届三中全会之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重要文件,搭建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完成了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
“这里面是什么?存了多久了?”今年7月下旬,在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的嘉兴鲨威涂料公司,市生态环境局秀洲分局的执法人员进厂检查。
秀洲区的执法人员查南湖区的企业?没错!这样的交叉执法,是环境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改革后的常态。
4年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开展改革试点的目的是,“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地方环保管理体制,确保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的独立性、权威性、有效性。”
“垂改”之后,执法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持续提升。执法效率高了,托人说情的少了,改革的初衷正逐步成为现实。
从建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到监测监察执法“垂改”;从明确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到开展自然资源离任审计;从构建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到推行绿色生活创建……近年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聚焦八大类制度体系建设、47项具体改革任务,已陆续出台60多项相关的配套制度,为护佑绿水青山筑牢根基。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构建——
“啊,是老虎!”7月17日,吉林珲春出租车司机郎师傅途经哈达门乡三道沟村附近时,惊讶地发现路上趴着个“大家伙”。“很多年都没在村子附近见到东北虎了。”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至2019年,监测到新繁殖东北虎幼崽10只、东北豹幼崽7只。这表明,建立国家公园、修复栖息地、保护生态系统原真性和完整性,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9年1月,《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指导意见》,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掀开了自然保护地发展的新篇章。这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等6个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文件。
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实行河长制湖长制,在区域开发指导意见中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指导三条控制线的划定实施……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逐步构建起来。
加快推进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持续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举一纲而万目张。
生态文明建设顶层设计明晰之后,各项配套法律制度、实施办法的制定,紧锣密鼓地展开。
——相关法律的制修订提速,法律成为斩污护绿的利剑。
近年来,我国制定和修改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税法以及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今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森林法正式实施。9月1日起,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即将施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最高检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界定入罪标准,加大惩治力度,形成了高压态势。
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翟勇介绍,2013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了68个立法项目,其中有11个是环境资源方面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对这个立法规划进行了扩展,把立法项目扩充到102个,环境资源立法项目增加到18个。
在地方层面,生态环保立法也蹄疾步稳地推进。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法治与体制研究部主任殷培红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立、改、废工作非常活跃,截至去年年底,地方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已达1247件,治理与保护法制化进程明显提速。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肖铮说,甘肃深化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改革,加强地方生态环境立法,截至去年年底,现行的有效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性法规已达73件,占全省地方性法规的22%。
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其他法律的制修订也充分体现“绿色”原则。
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开篇就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典的相关条文,既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向往,也体现了新时代对公民的要求。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保障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扎实推进。
福建省长汀县,一片葱茏翠绿中,紫薇花竞相绽放,成为汀江绿道上的一道独特风景。
汀江从北向南,连通了福建与广东。2016年,闽粤两省政府签署汀江—韩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协议,正式启动补偿试点。截至目前,汀江流域已获得中央奖励资金10.99亿元、广东补偿资金3.98亿元。
“有了生态补偿资金的支持,村里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起来了,小河小溪清澈了,村民的饮水也更安全了。”长汀县庵杰乡涵前村党支部书记罗昌昇说。
生态补偿机制发挥撬动作用,是环境治理体系升级的一个缩影。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等七大体系,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保驾护航。
一个高效的环境治理体系是如何运转的?今夏的臭氧污染防治可见一斑。
这几年,夏季臭氧污染问题凸显,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成为提升空气质量的拦路虎。生态环境部6月发布《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明确治理重点区域范围、预期提高目标、改善任务,并公布了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集群清单。
攻坚方案发布后,一个臭氧防治立体网络迅速建立——《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实用手册》等14个行业(领域)手册同时推出;环境主管部门专项强化监督帮扶队伍奔赴一线;各地马上行动起来,细化方案、提升标准、分类整治。各个环节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贯彻执行法规制度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制度规定不再是“没有牙齿的老虎”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绝不能让制度规定成为“没有牙齿的老虎”。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依法依规保护生态环境,出实招、办实事、得实效,全党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显著增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可持续发展后劲十足。
加强督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紧盯问题不放松——
去年8月,河南三地市因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任务不达标被约谈。令人瞩目的是,省委书记、省长共同参与约谈,这在全国省级行政区尚属首次。
“环境保护推进落实不够有力,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地区环境形势十分严峻,局部地区生态破坏较为严重,一些突出环境问题群众反映强烈。”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向河南省反馈督察意见时指出。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严格的“体检”与“会诊”,让各级党政领导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分解任务,认真整改,严肃问责。
2015年7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
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推动解决了约15万个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共向地方移交509个责任追究问题,问责干部4218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建立以来,敢于动真格,不怕得罪人,咬住问题不放松,成为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硬招实招。各地各部门党政领导积极行动起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识深入人心。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谋划、主动参与生态环境保护议题的多了,党政领导对生态文明建设要“靠前指挥”的意识显著增强了。
严惩违法,力促守法意识提升——
今年5月,最高法发布环境资源年度典型案例,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诉南京胜科水务公司、郑巧庚等12人污染环境案位列其中。12人分别被判刑1年至6年,公司被罚款以及被判赔的环境修复费用,总共高达5.2亿元。
“案件的审判只有体现从严从重的原则,方能达到惩罚和震慑的目的。”正如这一案件的主审法官所期待的,严格执法有力震慑了违法者,促进了企业守法意识提升。生态环境部的统计数据显示,在执法日趋严格的背景下,近3年来,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呈明显下降趋势:今年1—4月,全国共下达处罚决定书2.8万份,而2019年上半年,这个数字是6.4万份,2018年同期是7.2万份。
严格管理,助力环保意识形成——
上海浦东新区北艾路上分布着近百家商铺,从去年10月份开始,垃圾清运车每天两次上门收集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如果发现存在垃圾混投的情况,店铺将被给出“差评”。“差评”随后进入信息管理平台,从垃圾清运员发现问题,到城管队员上门处置,整个过程不到2个小时。
“管得确实严,促进了我们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一家餐饮店店主尝过被处罚的苦头,现在店里垃圾分类做得很有章法。
按照绿色发展要求,厚植绿色文化沃土,严格规范社会细胞的行为方式,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公众成为保护绿水青山的行动派。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近年来,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景象,不断展现在我们面前。
环境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1940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0.1%,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全国33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5%,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
经济发展质量、生态环境质量同步提升,我国已经走上绿色发展的快车道。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我们定能迎来永续发展的光明未来。
《 人民日报 》( 2020年08月16日 01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