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部分人可不戴口罩原因是什么?海南部分人可不戴口罩通知全文
今天(4月1日),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知。通知明确:除特殊岗位人员外,其余人员可以不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群密集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应继续佩戴口罩;除口岸外,不再将健康码作为省内各公共场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和省内客运车站)出入的限制条件。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做好下阶段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因应国内外疫情防控新形势,及时完善我国疫情防控策略和应对举措,把重点放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上来,保持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态势”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管住点、恢复面”的工作思路,推动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全省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正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管疫情防控风险点
(一)强化入境抵琼口岸管控。
以提高通关效率为目标,对所有直接入境人员,按照海关总署防控工作规范,做好“三查三排一转运”工作。“三查”即查验健康申报、开展体温筛查、实施医学巡查;“三排”即流行病学排查、医学排查、实验室检测排查;在检疫处置环节落实“一转运”。除特殊情况申请居家隔离观察外,所有境外入琼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领取海南健康码,在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以精准便捷为目标,对通过机场、三港一站口岸入琼人员,采取“体温检测、查验海南健康码和查询个人活动轨迹”的方式进行管理。通过预警排查到的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直接由口岸检查部门提前采取管控措施。对于体温正常、健康码为绿码的人员,一律放行。对于查询个人活动轨迹,有境外或武汉旅居史的人员要按现行规定采取隔离措施。其他人员由口岸检查部门进行专门甄别排查,按现有政策分类管理。4月8日以后,有武汉市旅居史的人员不再单列管控,与全国各类人一样常态管理。
(二)强化入境抵琼人员管控。
加强部门联动,落实境外旅居史人员排查、转运、隔离全过程管控措施,形成闭环管理,无缝对接。严格居家隔离人员的评估标准,全面落实一人一户、贴封条、视频监控或24小时专人值守、每日不少于两次测温、每日至少一次清洁消毒和社区服务等6项居家隔离措施。
(三)强化发热病人规范管理。
进一步加强发热门诊的运行管理,提高对发热患者的诊断、识别水平。继续暂停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基层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接诊发热病人。继续要求普通发热病人采取居家隔离措施,并按健康码“黄码”进行管理,身体恢复正常后,可到首诊医院发热门诊复查,按规定转为“绿码”。
(四)强化四类人员分类管理。
新增确诊病人集中收治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和三亚中心医院。疑似病人和无症状感染者一律收治在各市县定点医院。密切接触者均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二、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一)全面恢复社区常态管理。
除有境外居家隔离人员的小区外,城市社区、农村地区全面恢复常态化管理,不再设置卡点检测体温,不再查验健康码或出入证。有境外居家隔离人员的小区,须继续落实进出测体温和查验健康码的管理措施。
(二)倡导科学佩戴口罩。
除特殊岗位人员外,其余人员可以不佩戴口罩。必须佩戴口罩的人员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隔离期间的境外抵琼人员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实验室病原检测、入境(入琼)口岸、餐饮服务、公共交通等行业有职业暴露风险的从业人员。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进入人群密集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机场、车站、码头等),应继续佩戴口罩。
(三)全面恢复服务业。
全面恢复开放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书店等公共文化场所,全面开放城乡集市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店、理发店等公共服务场所和各类景区景点、旅游度假区和公园绿地等。
人群密集和流动性大的公共场所(如大型商场、农贸市场、旅游景点、机场、车站、码头等),进入时要继续保留体温检测。
(四)有序恢复正常医疗秩序。
全面恢复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正常执业活动,大力推行门诊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引导患者分时段就诊,减少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有序预约开展预防接种,有计划地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五)正常举办各类会议。
除国际会议外,可正常举办国内各类会议、培训班、展会等,参会人员要查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
(六)正常使用中央空调。
除不具备条件的场所(如不能开启外窗通风、不具备新风和排风功能的空间)外,全面恢复使用中央空调,使用前及使用期间,应做好空调系统清洁消毒工作,使用时应尽量采用新风模式运行,关闭或关小回风阀,人员密集的场所应合理开门、开窗通风。
(七)调整健康码使用场景。
除口岸外,不再将健康码作为省内各公共场所(包括医疗卫生机构、药店和省内客运车站)出入的限制条件,有序引导群众利用健康码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三、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一)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人人参与“爱国、爱海南、爱家乡、爱家庭”卫生健康大行动,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加强外环境和物体表面清洁消毒,重点消除卫生死角,大力开展“厕所革命”,除“四害”,杜绝病媒生物孳生。
(二)全面开展健康宣传教育。
普及传染病防控科学知识,引导群众从自身做起,增强卫生文明、健康防护和法治意识,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多运动、不随地吐痰、不乱倒垃圾等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三)推进“文明餐桌”行动。
倡导群众在家庭就餐、聚会等集体用餐时,建议使用公筷公勺,保持餐桌卫生,提倡光盘行动,拒食野生动物,共创整洁、安静环境,养成文明用餐的良好习惯。
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