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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6年前投毒杀人案改判无罪原因是什么?16年后吴春红家庭现状揭秘

2020-04-01 11:36:34 来源:大众网

4月1日上午,发生于2004年的河南民权“投毒杀人”案在经历4次判决、3次发回重审后,终于迎来了再审宣判。

该案当事人吴春红在喊冤16年后,被宣判无罪,当庭释放。此前一天就已到达吴春红服刑地点浙江金华监狱的吴春红的儿子吴云磊,在河南商丘以及民权两级法院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接吴春红返回民权老家。

判决书

吴云磊赶到金华的同一天,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兵分两路,分别赶到浙江金华市以及吴春红老家河南商丘民权县,独家对话了吴春红的一双儿女。

“他说如果他在家的话,一定会一直供我和弟弟上学”

3月31日,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驱车来到吴春红的老家——民权县周岗村。

吴春红的女儿吴莉莉正在给父亲打扫屋子、铺床,为了迎接父亲回家,她专门去买了新的被褥。

吴莉莉告诉记者,从2004年父亲被抓走之后,他们就再也没有在原来的家住过,这些年不是在亲戚家住,就是在外面租房子住。而现在的这个院子,是他们2011年租的,一直住到了现在,她弟弟从外面打工回来也会住在这里。

2004年的时候,吴莉莉12岁,刚上初一。弟弟吴云磊9岁,还在上小学。在吴莉莉的印象中,当时他们家的生活条件在村里算是比较好的。

吴春红一家人

吴莉莉至今还记得很清楚,当时村里最好的代步工具就是自行车,他们家有一台摩托车;别人家都是黑白电视,他们家的是彩色电视,“村里人晚上没事,一般都会上我们家看会电视再睡。”

“当时我爸干活也比较辛苦。有一次我就问他,你看你那么累,天那么热,也不知道休息一下。我爸就说,我不想等到以后你跟你弟弟想吃什么的时候却吃不上。”吴莉莉至今还记得,当时他们家水果零食不断。甚至父亲还专门给他们买了个装零食的篓子。

“在零花钱上,我弟八九岁的时候,他的零花钱一般都是5块钱,有时候最多的时候是20块钱,而其他小朋友基本上都是1毛2毛的那种。”

然而,这一切,都在16年前的那个冬天改变了。

“当时脑子里面都是我爸的事情,有时候上课不自觉地就会想到他的案子。后来上完初三之后,我就出去打工了。” 吴莉莉说,这之后,她给别人做过衣服,做过插件,还干过物流。后来弟弟也辍学不上出去打工了,说是想出去多挣点钱。

“我爸最大的心愿就是我和弟弟是好好学习,考上好的学校。当时我爸问我为什么不上学了,我说不想上。我爸当时就哭了,他说如果他在家的话,一定会一直供我和弟弟上学。”

“我妈在当年出了事以后也出去打工了,她说要出去挣点钱,维持生计。因为她不认识字,就只能干一些苦力活,帮人家扛货。干这种活的一般都是男人,根本没有女人。” 说起母亲,吴莉莉留下了眼泪。她告诉记者,刚开始那几年,因为没有手机,几乎不怎么联系,可能三个人一年都见不了一次,更别说吃一次团圆饭了。

“我妈本来就有点内向,现在变得特别不爱说话,每次回来我看着我妈的眼睛,我就特别心疼。我妈的眼睛里面都是那种特别迷茫、特别无助的眼神。也不怎么回来,她说因为我爸爸出事以后,她就感觉没家了。”

“我爸出事前,我妈一直在家照看我和弟弟。我们村里刚开始兴起外出打工的时候,我妈就和我爸说要出去打工。我爸当时就说,只要他能动,能干活就能养活我们娘三个,就不会让我妈出去受罪。”父亲的这句话让吴莉莉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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