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版诊疗方案是什么 第五版诊疗方案详细内容全文曝光
2月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网公布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下称“第五版诊疗方案”)。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截至2月4日24时,累计报告确诊病例24324例。其中,现有重症病例3219例,累计死亡病例49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892例(海南省、湖北省各核减1例)。
新冠流行病学特点进一步细化
记者注意到,与第四版诊疗方案相比,第五版诊疗方案中的新型冠状病毒的流行学特点表述发生较大变化。其中,传染源方面,第五版诊疗方案首次提到,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传播途径方面表示,气溶胶和消化道等传播途径尚待明确;临床表现方面强调轻型患者仅表现为低热、轻微乏力等,无肺炎表现。
同时,第五版诊疗方案中要求,病例诊断根据湖北省和湖北省以外其他省份区别对待。湖北以外其他省份仍然分为“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两类,而湖北省增加“临床诊断”分类,即疑似病例具有肺炎影像学特征者,为临床诊断病例。并且将“疑似病例”的标准修改为:只要符合“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和“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正常或降低,或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这2条临床表现,便可考虑为疑似病例,疑似病例连续两次呼吸道病原核酸检测阴性(采样时间至少间隔1天),方可排除。
此外,第五版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体外膜肺氧合(ECMO)的应用范围,主要用于挽救治疗。对于严重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患者,建议进行肺复张。在人力资源充足的情况下,每天应进行12小时以上的俯卧位通气。俯卧位通气效果不佳者,如条件允许,应尽快考虑体外膜肺氧合(ECMO)。
李兰娟院士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第四版诊疗方案比第三版的内容有了很大的变动,把流行病学的特点、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都加上去了,而第五版在这方面会更加细化一点,在临床的症状方面,尤其是诊断的类型,病人的分型,也作了非常明确的规定。
一位不愿具名的呼吸科医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随着临床数据样本的不断增加,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了解会逐步加深,这不仅有助于采取防控措施,更利于专家探索更适合的治疗方式。”
目前无确认有效的治疗方法
值得一提的是,第五版诊疗方案中强调,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并在可试用α-干扰素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基础上,增加“或可加用利巴韦林”。同时,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以及和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公开资料显示,利巴韦林常用语呼吸道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是一种广谱强效的抗病毒药物,对许多DNA和RNA病毒有抑制作用。
在利巴韦林注射液被纳入第五版诊疗方案后,不少上市公司纷纷发布公告称自家有利巴韦林相关产品。其中,诚意药业、长江健康、吉林敖东受该消息影响股价迅速上涨,最终封于涨停板。
前述呼吸科医生指出,“特别强调目前无有效治疗方式可能是因为之前哄抢双黄连口服液所致。目前,包括双黄连口服液、克力芝(即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瑞德西韦(Remdesivir)等药物均未在临床中开展试验研究,其有效性仍待确认。请民众千万不要擅自囤药或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