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死脑瘫女童案一审结果是什么?亲生父亲为什么要溺死自己女儿
去年6月25日,南京江宁一处河道中发现一具女童尸体,在其背包中,发现装有两块砖头。而之后的调查显示,杀害女童的竟然是她的祖父和父亲。
昨天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检方表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两名被告人刑事责任。在昨天庭审的最后陈述环节中,女童父亲杨某响哽咽着说,“想早点服刑,早点回家。对不起父母,对不起社会,更对不起小孩。”
溺死脑瘫女童案案情回顾
9岁女童溺亡,凶手竟然是父亲和爷爷
2018年6月26日,南京江宁公安分局官方微博“@江宁公安在线”发布一个查找9岁女童尸源启事。启事显示,6月25日,南京市江宁区一河道中发现一具无名女童遗体,警方悬赏2000元征集身份线索。6月30日,警方的悬赏额提高至2万元。
发现尸体后,经过尸检,女童符合生前溺水特征。但背包中却有两块砖头,重达8斤。事发后,南京市、江宁区两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并介入调查。
整整一个月后的7月25日,此事终于有了进展。有知情人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爆料,溺水女童家人已被找到,而将孩子推下河的,竟然是女童的父亲和爷爷。
当晚8点14分,“南京公安”公众号发布警方通报:两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了因女童智障残疾,于6月23日晚将其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溺亡的犯罪事实。2018年8月30日,女童爷爷、父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南京检方批准逮捕。
微信记录曝光:多次商量杀害女童
2019年6月3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出,经依法审查查明,2009年被告人杨某响(女童父亲)与妻子结婚,于2010年11月生育孩子。孩子出生后即患有新生儿肺炎、缺血、缺氧性脑病,后经过多方求医,先后被诊断为中枢性协调障碍、重度精神发育迟滞。2012年10月,杨某响与妻子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杨某响抚养。
2013年初,杨某响母亲、即孩子奶奶将孩子带回娘家独自抚养,2018年5月底6月初,孩子奶奶被查出患有癌症,杨某响便将其接回芜湖市。期间,他因为担心母亲生病后无力抚养孩子,多次与其姐姐微信聊天,商议将孩子杀死。
2018年6月23日晚,杨某响开车将孩子从芜湖市带至南京江宁区,找到父亲杨某松,要求其照顾孩子,杨某松拒绝并提出将孩子扔到湖里淹死。后杨某响下车,由父亲指路,将孩子带至江宁区湖熟街道句容河宁杭高速公路桥下,杨某松往孩子随身携带的双肩背包内放入捡拾的两块砖头,将背包背在孩子身上,推入句容河中致其死亡,后二人逃离现场。
起诉书介绍,经法医鉴定,孩子符合溺死。检察院认为,杨某松、杨某响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女童奶奶生病后,杨某响曾与家人商量杀害被害人的证据。根据杨某响与姐姐的微信聊天记录,他们在案发前的6月13日、15日、21日、23日,多次商量遗弃、杀害孩子的方法。
公诉人还表示,杨某响曾供述带孩子来南京是因为其姐姐无法照顾孩子,没办法只好带在身边,而来南京则是为了劝父亲回芜湖照顾女童及其奶奶。但聊天记录中已非常清楚地反映了当时姐姐告诉他想一起来南京,并谈及了“有农药要不要”等。这些都进一步印证了杨某响来南京的真实目的。
在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环节,被害女童的爷爷杨某松表示自己认罪,但希望考虑家里的实际情况。女童的父亲杨某响承认自己有罪,没有尽到责任,愿意接受处罚。
公诉人:既依法履职,又表现出感性一面
在庭审中,检察官表示,在这个家庭中,确实存在特殊情况,也请法院在审理时进行考虑。但其也提供证据显示,杨某响在一家公司任系统工程师,月收入在5000元左右,并非完全没有能力对孩子进行抚养。
检察官的一段话让人感触颇深:本案的被害儿童名字中有个字在古语中是美玉的意思,在孩子出生的时候,杨某响也许和天下所有的父亲一样,希望女儿是一块美玉。然而随着孩子病情发展,杨某响带孩子进行治疗,在孩子恢复无望后开始嫌弃孩子,愈演愈烈,不仅曾经产生杀害孩子的念头,最后还和祖父二人一起杀害了孩子。
她说,孩子是落入凡间的天使,残疾儿童也是,只不过这些天使被命运捉弄了一下,折断了翅膀,无法自由飞翔。即使在黑暗的世界里,他们也总想翱翔在蓝天自由飞翔,有美好的生活,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孩子的奶奶一直把孩子带在身边,即使牺牲自己的健康和生命,也要保护她。
检察官表示,但作为孩子的第一监护人、孩子的父亲杨某响连孩子最基本的生存权都没有保护,令人痛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