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1年完成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就《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答问时指出,《方案》明确了三年的具体目标任务: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要完成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
资料图:2018年中国民航机场助航灯光电工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决赛。中新社记者 刘冉阳 摄
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发〔2019〕24号)(以下简称《方案》)。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就《方案》相关要点答记者问。
该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了三年的具体目标任务。一是在培训数量上,明确今年培训1500万人次以上,并提出到2021年要完成补贴性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下一步,人社部将加大工作力度,加大资金投入,计划每年开展各类人员补贴性培训1700万人次以上。二是在培训质量上,明确技能人才比重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即到2021年底,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的比例要达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量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
《方案》有哪些政策创新点?该负责人介绍,主要表现在五方面:
一是加大对培训主体政策激励和支持力度。支持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者吸纳就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设立职工培训中心,对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可根据毕业生就业人数或培训实训人数给予支持;在核定职业院校绩效工资总量时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单位倾斜;落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与公办同类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政策,不断培育发展壮大社会培训机构。
二是完善培训补贴政策。破除地域、户籍制约,符合条件的劳动者都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三是给基层预留制定政策空间。规定省级人社、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调整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人员范围和条件要求,可将确有培训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人员纳入政策范围。市(地)以上人社、财政部门可在规定的原则下确定培训补贴标准。特别是县级以上政府可对有关部门各类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
四是加强资金支持和保障。提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单独设立“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实行专项管理。明确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用于企业“师带徒”津贴补助。
五是优化培训管理服务。提出有条件的地区可对项目制培训探索培训服务和补贴申领告知承诺制,简化流程,减少证明材料,提高服务效率。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工作重点是什么?该负责人介绍,《方案》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和经济发展新要求,确定了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三个方面的培训重点。
如何推动培训主体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培训任务?该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通过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社会培训和评价机构三类培训主体大力开展培训,有效增加培训供给。要调动各类培训主体积极性,引导其参与到职业技能培训中来。
《方案》要求如何提高培训质量?对此,该负责人介绍,《方案》针对当前培训中的一些突出问题,着眼于推动职业技能培训提质升级,明确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创新培训内容,增强对培训对象的吸引力。培训内容适应市场需求、满足劳动者需要,“岗位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加强职业技能、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综合性培训,将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意识、法律意识、安全环保、健康卫生等内容贯穿职业技能培训全过程。
二是提高培训层次,扩大培训成果。加大中、高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和人群比重,引导劳动者通过培训实现技能等级提升,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进而实现职业发展和工资待遇水平提升。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培训服务能力。支持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加强职业训练院建设,积极推进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教材建设,推动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专兼职教师制度,加快职业技能培训教材开发工作。大力推广“工学一体化”、“职业培训包”、“互联网+”等先进培训方式,鼓励建设互联网培训平台。
四是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强化激励引导。在资金供给上,落实、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同时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既进一步简化补贴申领条件和程序,又注重加强监管,保证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