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位爬天窗出入怎么回事 20多万买的车位车门却无法打开
有媒体报道,近日,广西南宁一位业主投诉称:“自己花20多万买的车位,停车后4个门被卡住无法打开,想要出来只能爬天窗”。业主联系“开发商”要求退换车位,开发商回复称:“流程已走完,税已经报上去,没法退换”。并示意“你看能不能转手卖掉”。业主表示,将采取诉讼方式解决问题。
对于这样的事情儿,要是放在十年前,二十年前,人们会说业主“自认倒霉”。可是,在一个市场规则日渐完善的环境中,能干出这样的事情儿,只能说“开发商”有些天真。我们暂且不说,“车位”的价格贵不贵,从功能上而言,“停车进去,人出不来”,就说明车位不合格,而不合格的“产品”(车位)却依旧卖给“用户”(业主),这显然违反商业交易的基本原则。
甚至,我们发现,当业主作出正当的退换请求时,“开发商”竟然还继续搪塞,不得不说,这有些过分。于此,对于业主维权来讲,这肯定是必须要走的路径。商业交易市场化的到来,最重要的一点是交易的过程要对等。这对于不懂法律,不懂市场的人来讲,也是心知肚明的。
可是,在过去商品匮乏,竞争松散的环境中,往往是商家占主导地位,而顾客只能是听之任之。然而,现在的“市场环境”和“维权环境”早已不同。所以想要靠“一锤子买卖”赚钱的行为,近乎是行业模式上的“饮鸩止渴”。一般而言,聪明的商家,想做大的商家,都会很珍惜自己的羽翼。
因为,整体市场已经从“供给型市场”转变为“服务型市场”,这种时候,如果商家还是一副傲慢的姿势,很容易被市场淘汰掉。只可惜,在一些秩序不是很完善的公司中,因绩效考核的存在,就会催生一些粗鄙的行为。坦白讲,作为“开发商”,肯定也清楚“车位不合格”的问题。
之所以,还是将车位卖给业主,最根本的问题,并不在于“流程问题”,而是在于没有根本性的“服务意识”。所以,对于这样的事情儿,最终的结果也不用过分担心。但凡,走法律诉讼路径,基本上都能得到应有的结果。毕竟,这是显而易见的问题。
“一锤子买卖”不长久,这在过去,是一种“交易道德”层面的评价。但现在却是“交易规则”,时代在变,很多事情儿也在变。作为商家如果想赢得市场的尊重,就必须在做好产品的同时,服务意识也要跟上,要不然生命力就不会太强。
但是,现在来看,很多商家只是将这种朴素的观念挂在嘴上,能按部就班的去践行的公司,其实并不多。所以,我们也就能理解,为何会发生“20万元车位只能爬天窗出入”的尴尬之事儿。事实上,作为商家本身,可能管理者也很清楚这些问题的存在。
然而,作为基层的服务人员,就不一定会将最好的服务呈现出来。当然,并不是他(她)们不想呈现,而是在工作压力和利益裹挟的过程中,忘掉“交易的底线”和“服务的本质”。所以,很多事情儿的发生,并不是绝对的糊涂或笨拙,而是所处组织环境的秩序不够健康。
可是,作为“20万元车位只能爬天窗出入”这种显而易见的问题,如果都想推脱过去,显然是在考验业主的智商和规则的底线。一般来讲,要是廉价的物品,出现一点问题,人们也就不太会追究。可是这毕竟是“20万元的车位”,任何人都会进行维权。
作为“车位”,想必都有一个基本的标准。但是,作为“开发商”来讲,明知道“车位不合格”,还售卖给业主,这本身就是一种“交易欺诈”。至于,业主维权时,“开发商”所表现出的不讲道理,更是让人感到遗憾。我们常讲,有问题解决问题,可是当“开发商”有问题回避问题的时候,这不免会让事情儿再次升级。
所以,就“20万元车位只能爬天窗出入”的事情,可能涉及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售卖过程的“诚信问题”,一个是售后服务的“责任问题”。总之,回到交易和服务上,“开发商”就是完完全全的不作为。这在近几年的“房产交易过程中”已经很常见。作为业主来讲,一定不能委曲求全,该维权绝对不能手软。
毕竟,市场的完善,需要商家自律,顾客自律,也要需要彼此的监督和约束。因为,自律本身是更为高阶的一种行为,而约束才是现实的大多数,也就是人们常讲的人性。所以,回到“20万元车位只能爬天窗出入”的事情上,业主也不用太上火,按照法律诉讼的路径走就行,没毛病。
一般来讲,如果在市场道德上是显而易见的问题,法律上应该也不会轻易的放过去。这一点,作为维权者一定要自信。当然,关乎维权成本方面的考虑,也不要太过担心。如果,作为个体总是担忧维权成本,害怕惹祸上身,那么就会让一些商家更加肆无忌惮。
而对于商家来讲,也要清楚,将不合格的产品卖给顾客,这本身已经是一种“错误”,要是再将错误视而不见,自然就是“错上加错”。“一锤子买卖”的时代已经不在,过去人们遭受坑骗,可能真的会算了。但是,随着市场规则的完善,想要“一锤子买卖”,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