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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开庭,直击庭审现场,面临九项罪名指控!

2019-05-09 08:53:24 来源:湖南日报

披着寄卖行的“外衣”,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通过“虚增债务”“签订虚假借款协议”等手段,将多名被害人牢牢“套路”后再暴力索债。

5月7日上午,湖南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在长沙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24名被告人公开受审。

藏在民间借贷里的“黑手” 湖南首例“套路贷”涉黑案开庭

5月7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强等24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藏在民间借贷里的“黑手”:

借5万元被敲诈勒索50余万元

一次偶然的借款需求,成为被害人程某噩梦的开始。

2017年6月,程某因手头资金周转不善,找到长沙县一家寄卖行借款5万元。双方约定,月息1角5分。寄卖行老板王某强、邹某等人以“砍头息”“中介费”的名义,提前扣除2万元。程某实际取得3万元,且签订虚假房屋租赁合同。

程某还款逾期后,被迫与王某强等人签订23万元虚增借款合同,并制作银行流水。之后,王某强等人多次采用滋扰、纠缠、“看牛”和言语威胁等方式,逼迫程某低价出售其房屋。

2017年12月,程某被迫将其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房屋以135万元转让给邹某。而邹某实际支付115万元,该房屋经评估价值168.5万元。程某被敲诈勒索共计50余万元。

据检方指控,和程某一样,多名被害人因手头不富裕,偶然找到这家寄卖行“救急”,不料均坠入“套路贷”陷阱。

涉黑团伙成员:

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

这个以王某强、邹某、李某为首的寄卖行背后,潜伏着一个由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涉黑组织。

据检方指控,2015年起,被告人王某强、邹某、李某相互勾结,在长沙非法放贷讨债。3人先后成立这家寄卖行和一个信息咨询服务公司,以长沙县星沙地区为据点,以老乡、朋友等关系为纽带,吸收大量“马仔”,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

该组织采用讨债公司、“地下执法队”等各种形式,一边通过“套路贷”、非法催收、插手民间纠纷、强占他人房屋、有组织地投资等方式获取经济利益,一边运用豢养“马仔”、安排食宿、对“外访人员”发放工资车补、催收提成等方式,维持并扩大犯罪组织和谋取行业垄断地位。

随着团伙成员和非法资金的增多,该组织大量购买作案工具,为催收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对表现突出的组织成员进行物质奖励,并为组织成员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赔偿善后。

为发展壮大势力,精准定位借款人位置和行踪,经人介绍,国家工作人员王某加入该涉黑组织。王某长期从事刑事侦查和情报收集工作,利用职务便利有偿提供公民行踪信息,助力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24人受审被控“九宗罪”:

非法获利300余万元

2年前,女大学生刘某因在小额贷款平台借款,被该涉黑组织进行非法催收时,和其中一名被告人相恋,后发展为该犯罪组织成员之一。

据检方指控,2018年1月,为了向前男友刘某俊讨债,刘某等人将刘某俊拘禁30多个小时,对其进行殴打、烟头烫伤、侮辱、威胁,刘某俊被迫写下欠被告人刘某12万元的欠条。

2018年上半年,该团伙成员先后落网。

2019年5月7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24名被告人集中受审,庭审预计进行5天。

据检方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存续期间,实施了抢劫、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拘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行为,非法获利共计300余万元,指控罪名9个,涉及犯罪事实39笔,对正规催收行业的经营竞争等经济活动形成重要影响,对多名群众的正常生产经营及生活造成严重后果。

来源:文/湖南日报 图/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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