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羌塘无人区被罚怎么回事?冯浩为什么拒交罚款?
5月5日上午,失联50天的90后徒步爱好者冯浩,与搜救人员在青海格尔木市乌兰乌拉湖东侧50公里处相遇。在冯浩自己走出无人区后,当日下午冯浩告诉红星新闻,谢谢大家的关心,目前他挺好,他们要在青海的派出所处理完事情,才能回拉萨。
↑李志森微博
5月7日凌晨,与冯浩同行的队友李志森发微博称,“林业局处罚了:5000元。15天内交齐!我接受!我也写了保证书,承诺再也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其违法事实与依据是:2019年3月5日到2019年5月6日,非法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并给予5000元的处罚,2019年5月21日前将罚款交到指定银行。
↑处罚决定书
5月7日早上,西藏安多县林业局派出所向红星新闻确认,就李志森、冯浩以及冯浩女友林夕(非本名)三人非法穿越羌唐无人区一事于5月6日晚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各罚款5000元。工作人员表示,在5月6日晚上10点左右做完询问笔录后,经过县局和市局讨论后决定给予5000元的行政处罚。他说,李志森已经接受处罚,“他现在可以离开这里返回拉萨或去其它地方了。”但是冯浩和林夕对处罚有异议,冯浩认为他是初犯,罚款5000元有点高,而林夕觉得自己没有做错,一分钱罚款都不会交。“他们二人不接受这个行政处罚,要走行政复议,今天我们会带着他们到我们县法院或检察院走行政复议。”
据了解,2017年4月5日,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发布公告称,严禁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或进行非法穿越活动,严禁通过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向新疆阿尔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对涉及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此前,日土县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曾向红星新闻确认,冯浩他们此次穿越是违法行为,“我们本地有规定,禁止人员私自穿越羌塘无人区的”。
红星新闻记者 潘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