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被杀案开庭庭审结果是什么,小学生被杀案时间始末详情
被告人林某
据温州中院
因为女儿被同学打到眼角,家长冲进学校,持刀杀死了女儿的同班同学。去年9月21日,这起发生在温州瑞安市的恶性案件震惊了所有人。
昨天上午9时,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公开审理瑞安“家长杀死孩子同学”一案。在庭审时,被害人小叶的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此次庭审围绕案件起因、预谋、实施过程,以及被告人林某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四部分展开,进一步还原了整个案发过程。庭审持续近七个小时。
庭审上,对于被告人林某在作案时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公诉人和辩护人分别申请鉴定人和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旁听席上有一百多人,他们大多数是小叶的家属和邻居,希望能将凶手林某绳之以法,还小叶一个公道。
女儿被同学打到眼角
林某持刀去学校杀人
遇害人小叶原本是瑞安市区一家实验小学四年级的学生,朝气蓬勃的他曾经有无限可能,但在去年9月21日,他的生命永远停在了9岁。
公诉机关指控,林某因泄愤杀害一名儿童,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这起震惊公众的恶性杀人案究竟是怎么发生的?
法庭上,中等身材的林某戴着眼镜,穿着深红色的毛衣,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林某37岁,瑞安本地人,文化程度高中,无业在家。直至案发前,他已经患有精神分裂症十多年。
“得知女儿被打后,你做了什么?”公诉人问道。
林某回忆,他先用微信跟小叶的母亲联系,要求小叶在班级里公开道歉。“他没有道歉。”林某说,第二天放学后他曾问女儿,小叶有没有公开道歉?女儿说:“没有,就是私下里走过来说了下。”
“我很生气,就想杀了他。”林某在庭审时回忆。
不过在法庭上,公诉人出示的证言显示,事发后,班主任曾在班里批评过小叶,但在林某看来,这并非他所要求的“小叶公开道歉”。
女儿被同学欺负后,究竟该怎么应对?林某曾想过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直接杀了对方;另一个办法,就是买一些水果到女儿的班级里分给所有同学,以礼相待,让大家都不要再欺负女儿。
杀人还是买水果?但林某最后的抉择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案发前一天,林某出门去买刀。他说,原本想买一把杀猪刀,但连去了三家店都没有买到。最后在一家超市和一家五金店,他分别买了一把水果刀和美工刀。在买刀时,林某还跟其中一名店员形容,“要一把能杀猪杀羊的刀”。
也许是心意已决,预感到自己以后不会再陪伴女儿,案发前那天晚上,林某特地带着女儿去理发,并陪女儿看了一场电影。
“我要杀了小叶!”晚上,林某私下跟女儿说,女儿听完后哭着阻止。面对女儿的恳求,林某并没有应声。
他反而专心准备杀人刀具,看中了家里的另一把水果刀,认为它“更锋利更适合杀人”。为了让刀更锋利,林某还特意用钢丝球擦去刀刃上的锈迹,反复打磨。
患有精神分裂症十几年
林某称杀人的是自己的躯壳
去年9月21日下午,林某带着家里的棕色手柄水果刀和新买的美工刀,步行赶往学校。担心被人识破后遭遇阻拦,他还用报纸做了刀鞘,用左手紧紧捂住刀具。
走到女儿教室所在的三楼,林某看到还有老师在改试卷。林某径直从前门进去,走到小叶身旁说了句“跟叔叔出来一下”,接着就从后门带走了小叶……
庭审时说起林某捅刺小叶的细节,旁听席上一片哀恸,很多家属无力地捂住脸,眼泪却顺着指缝滑下来。
“人是我这个躯壳杀的,但是杀人的那个人不是现在我这个人。”说起杀人,林某立即辩解,说自己有杀死小叶的冲动,但到了学校后,回想不起来任何杀人的细节,脑子一片空白,感觉自己(杀人时)像行尸走肉。
随着庭审的深入,林某的人生轨迹也逐渐清晰起来。根据记录,林某十几年前查出精神分裂症。
林某作案时意识清楚吗,他是否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对此,公诉机关和辩护人分别邀请了鉴定人和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鉴定人介绍,去年9月27日(案发后6天),温州当地司法鉴定所已经对林某的精神状态进行鉴定,认为林某作案时没有精神异常的表现。去年11月12日,浙江省立同德医院也对其进行鉴定,认为他应当负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专家证人则认为,一般人不会遇到刺激就做出杀人的决定,林某当时的精神状态仍受到其精神分裂症的影响,属于思维内容障碍,所以才在意识不清楚的情况下做出杀人之举。他介绍,林某由于长期患有精神病而产生人格改变,自制力差,才易于冲动容易被激怒,做出非人之举。
遗体在殡仪馆存放至今
父亲说等着判决告慰儿子
公诉人说,考虑到现场画面和照片血腥残忍,公诉机关开庭前曾犹豫过,是否用多媒体方式来指证林某。
但是小叶的父亲主动找到公诉人,他说,自己看到过儿子被解剖的尸体,记得他身上的每一处创伤,案发到现在一直住在殡仪馆陪着儿子,这些都受过了,还会怕几个真实的视频吗?
小叶的父亲还交给公诉人一封信,那是2017年小叶写给父母的:
“亲爱的爸爸妈妈,您好。我在这七天里知道了很多,我要孝顺父母,不要伤害小虫子……我一定会把最好的展示出来,我一定会照顾好自己,我爱你们……”
这封写给父母的信,部分文字还是用拼音代替的,可是他的父母,再也没有机会看到儿子了。
善良而幼小的生命在暴行面前如此脆弱。
庭审上,小叶的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对林某以故意杀人案进行判决,并从重处罚;请求林某及其家属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25万余元。
庭审时,旁听席上坐着一百多人。他们大多是小叶的亲属,还有部分是看着小叶长大的邻居。在黑衣肃穆的人群里,小叶须发皆白的爷爷和长须邋遢的父亲非常容易辨认,他们消瘦沧桑,强忍着悲痛。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由于本案案情重大,合议庭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对本案进行评议,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从案发后到现在,时间过去了五个多月,小叶的遗体还没有火化,小叶的父亲每天都睡在殡仪馆里陪伴儿子。庭审结束后,小叶的父亲坐在法院外面的树下,身体止不住地颤抖,缩着身子泣不成声。
“只求一个结果!”他说之所以还没有安葬儿子,就是希望等判决下来,告慰儿子,给他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