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新型户籍制度什么时候实施 新型户籍制度有哪些利好解读
公安部2月21日召开全国治安管理工作座谈会,公安部副部长孙力军在会上讲话时表示,要全面深化以户籍制度为重点的治安管理改革,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孙力军说,要加快完善户口迁移政策。按照“自愿、分类、有序”原则,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尤其是要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统筹普通劳动者落户和各类人才落户,争取提前完成1亿人进城落户的任务。要结合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探索实行城市群内户口通迁、居住证互认制度,努力实现城市群户籍政策的一体化调整。要探索实行农业转移人口“宜城则城、宜乡则乡、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为改善农村人口结构、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孙力军表示,要加快建立新型户籍制度。要在认真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除落户超大、特大城市和跨省迁移户口实行审批制外,积极探索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要完善居住证服务功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要积极推进《户口登记条例》修订,开展相应立法调研和研究起草工作,把户籍制度改革成果固定下来,为构建新型户籍制度奠定法治基础。
在推进落实治安管理便民利企“放管服”措施方面,孙力军说,要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降费,加强与相关部门警种的信息共享、并联审批,确保该放的权力放到位、该管的事项管到位、该服务的服务到位,着力激发社会创造活力。要依托公安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推行治安户政业务网上办理,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服务环节、拓展服务渠道。
另据公安部介绍,公安部深化“放管服”改革,会同财政部落实国务院部署,免收居民身份证首次办证工本费,2018年4月以来共免除费用3亿元。出台深化治安管理“放管服”改革便民利民“六项措施”、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五个一律”工作规定,全面清理治安管理工作相关证明事项,推动国务院第一批“证照分离”改革5项事项扎实落地,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进一步为企业减轻负担、降低成本,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与此同时,治安管理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2018年全国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1390万人;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年内全国发放居住证2400余万张。
延伸阅读国家发改委督察《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落实情况
按照中央改革办统一部署,国家发改委牵头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并对《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落实情况开展督察。记者今天从国家发改委官网获悉了这一消息。
按照《落户方案》主要目标任务分工,国家发改委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察。首先是督查有关部门落实情况,主要内容是:各项目标任务的牵头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和推动改革落地的工作进展情况,改革取得的实质性成效,进展滞后的改革任务及内在原因,下一步整改的政策建议。
各地区落实情况也在督查范围内。主要包括:省级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特别是在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支持力度、建立财政性建设资金对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的补助机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等方面,取得的实质性成效,进展滞后任务及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城市人民政府落实情况,特别是在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促进有条件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市民化等方面,取得的实质性成效,进展滞后任务及原因,以及下一步整改措施。
据了解,督察方式运用的是实地督察与书面督察相结合、集中督察与持续跟踪相结合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