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陈规陋习终将失去生命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能光看农民口袋里的票子有多少,更要看农民的精神风貌怎么样。为了有效遏制农村陈规陋习,树文明新风,最近,中央农办牵头,联合农业农村部等11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建设文明乡风的指导意见》,提出争取通过3到5年努力,使农村陈规陋习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乡村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当前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现实问题。但在许多地方,天价彩礼“娶不起”、豪华丧葬“死不起”、名目繁多的人情礼金“还不起”,以及孝道式微、农村老人“老无所养”等问题大量存在,让农民叫苦不迭,迫切希望改变现状。近年来,各地在革除农村陋习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距离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的理想目标,还有不小距离。这次11部门出台《意见》,呼应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对于抵制歪风、弘扬正气具有重要意义。
陈规陋习,往往积习日久,且具有相当的顽固性,仅凭一己之力很难改变,需要有“硬碰硬”的村规民约,匡正社会风气。现实生活中,许多村民背负人情债,并不是自愿行为,而仅仅是碍于面子,村规民约的出现,让他们有了合法的“挡箭牌”。从各地的实践来看,村规民约普遍发挥了积极性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村规民约的主体是村民,需要符合村民自治程序和规范。个别地方由政府发红头文件,直接规定了人情标准,是越俎代庖的表现,必须予以纠正。当然,村规民约也要严格把好关,防止歧视性或者违法内容出现。
“化俗不易,贵在因民。”让人情债失去市场,才能让人情味重新回归。出台和用好村规民约,关键是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在浙江象山县,当地村民探索出“村民说事”制度,激发了村民的议事热情;在陕西大荔县,“红白理事会”对婚丧喜庆事宜的场所、席面、鞭炮等方面均提出了建议;在江西陂头镇,“道德评议会”和“红黑榜”宣传婚丧新风和孝道典型,引领社会风气越变越好。种种方式证明,解决农民的烦心事,还得发动农民群众自己解决,只有符合农村实际,尊重当地习俗,才能够取得实效。
进一步树立和弘扬乡村的新风正气,也要积极发挥政府作用,旗帜鲜明地反对陈规陋习,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农村习俗虽属于道德范畴,但对某些现象,基层部门依然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些农村婚介机构和“媒婆”,两头捞好处,助长彩礼飞升;一些乡村干部利用婚丧嫁娶敛财,已然违纪违法;个别地方孝道式微,出现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父母行为等,都需要基层部门及时介入,加以引导和管理。此外,也要进一步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开展的“乡村道德银行”“文明积分”等奖励模式,倡导树立婚丧嫁娶新风、孝悌和睦家风。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乡土社会的变迁是很缓慢的。”移风易俗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但值得欣喜的是,从不再热衷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到春节期间少放、不放鞭炮,到“零彩礼”结婚受到无数人力挺,越来越多的陋俗正在被改造,反对陈规的正能量也正在凝聚。群众的呼声,是对新风尚的向往,只要因势利导,再顽固的陋规也会失去生命力,只要凝心聚力,文明新风终将吹遍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