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报:孝与不孝从来都不是私事家事
陕西安康旬阳县日前发布通告,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打击整治忤逆不孝不良风气,根据《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继承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将依法打击整治“子女居住在新房楼房中,任其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子女对父母老人进行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六种忤逆不孝的违法行为。(相关报道见A7版)
如果说,过去对忤逆不孝更多停留于道德谴责的层面,那么现在显然不止于此了。在中国古代,忤逆不孝是一个很重要的罪,杖打逆子的故事有很多。有人说,这是因为传统孝道特别是三纲五常那一套,有封建落后的一面。其实在现在,围绕孝顺父母和建设和谐家庭关系,不少法律规定已经讲到了。正如旬阳县通告中提到的《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此都有涉及。
虽然法有规定,但在习惯中,不少人还是把孝与不孝、如何对待父母当作一种私事家事。多数老人面对不孝子女,往往摇头叹气,实在过分难以忍受,也是找姻亲长辈和基层干部求助;退无可退、忍无可忍之时,才会想到用法律维护权益,而且即便到了这一步,主要也是为了讨要生活费。旬阳县通告讲的“打击整治”,则有政府部门主动出击的意思,这在以往还是很少见的。
人籍由父母来到世界,因父母养育而成长,父母的生育养育之恩,是人类最深沉的情感之一,如何对待父母,是人性最直接的表现。许多地方都把与父母关系作为评价干部道德的重要标尺,并非没有道理。
客观地讲,同样谈孝,今时与过去已然大大不同。过去所讲的不孝,与物质匮乏有很大关系,而现在,存在生存之忧的老人,已然大大减少了。但也不必讳言,现在关于孝的问题依然存在,譬如旬阳县通告中提到的,任老人居住在旧房危房中,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顾,霸占老人“一折通”,不承担应有责任,对老人歧视、侮辱、打骂、伤害甚至虐待、遗弃等,依然有不同程度的存在。
还要看到,现在很多年轻人的起点就是上一代的终点。他们在上一代的关爱中成长,把一切都当成理所应当,也有着相对独立的个性,追求放荡不羁的自由,在一些人心目中,可能都已经忘记“孝”字怎么写了。一个人的出生原点是父母,不管走多远,都不能忘记自己的父母。而家国也是一体的,这是孝的时代意义的一个重要体现。
硬币是有两面的,孝的背面是不孝,尽管忤逆不孝不是社会的主流,但这也不是可以对忤逆不孝放任不管的理由。道德与法律从来都不是割裂的,而对于写进法律的道德内容,更应该通过法律来维护。同样,对于忤逆不孝行为,有必要绳之以法,而且不是被动,在很多时候应该是主动的。很多父母基于对子女面子的考虑,因为担心子女受到惩罚,而不愿家丑外扬,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但这不是继续受到伤害的理由,这也是打击忤逆不孝引发关注的重要原因。
孝与不孝从来都不是私事家事。严格说来,孝并不是多么高不可攀的美德,而应当是每个人都要做到的,做不到就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姑且不论旬阳县认定的六种忤逆不孝是否还有商榷的空间,也不论其他地方是否应该借鉴旬阳县的做法,总之,通过法律来惩治不孝行为和维护孝道的价值,这个大方向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