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信有价”助力诚信自觉
“信用时代”扑面而来,“一诺千金”这则古训在当下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要让良好的信用记录转化为红利,使之享受到‘守信受益’带来的优惠和便利。”(8月27日新华社)
把诚信激励延伸到经济生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选择。诚信褒奖、失信惩戒,是诚信建设的双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让守信的无形价值变成实惠,变得有价,这样守信者才会有获得感。而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氛围,诚信便能成为自觉。
长期以来,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是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因为缺乏抵押和担保资源,贷款难一直是个困扰。培育信用需求、规范信用市场、完善信用制度、营造信用环境,使诚信资源化,对于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融资能力,具有紧迫的现实意义。建立和完善征信系统和信用评价体系,通过建立信用档案、信用评级制度等,向金融机构提供信用信息,不断提升其融资能力,既是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小微企业和金融事业发展的需要。
诚信社会的构建,关键要设计一套良好的导向机制。限制失信者在金融机构贷款,乍看来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生意,是自缚手脚的行为,其实,把钱贷给一个缺乏信用的人,造成的损失可能会更大。而对守信者实行贷款优惠,其实也就是给失信者做出了示范,具有实实在在的社会导向作用。让守信的人有甜头可尝,有便宜可占;让失信的人吃苦头,感到得不偿失。这样一来,自觉守信者就会越来越多,诚信社会建设便功到自然成。
对守信者予以奖励、对失信者进行惩罚的红黑名单制度,事实证明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机制,有效推动了信息透明化,促进了“守信者处处便利,失信者处处难行”的信用格局形成。在各领域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应不断完善全国统一标准,规范认定依据,严格认定程序,实行名单信息共享和发布常态化,特别是要依据名单加大联合奖惩力度,让守信者更有获得感,让失信者成本大幅提高。
信用是软实力,也是经济发展的硬支撑。当前,信用建设进入新时代,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的大格局正在形成。从公共部门到企业,正在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让守信激励引领新生活,让诚信时刻流淌在社会的血液中,是社会之福,也是个人之利。(龙岩市委文明办 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