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药认准“追溯码” 扫码验货防“踩雷”
买药认准“追溯码”扫码验货防“踩雷”
消费者发现“回流药”可举报并索赔
11日,福州晚报2版刊发《闽定点药店医保药品须“依码支付”》一文,引起市民广泛关注。近日,记者走访福州市多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现,店内已张贴“卖药必扫码,买药请验码”的宣传单,但有些购药者并没有进行验码。医保部门呼吁市民养成购药验码习惯,主动索取购药小票,若发现“回流药”或“串换药”,应立即举报并向药店索赔。
记者调查:
部分购药者没有验码
为精准打击“回流药”“串换药”等欺诈骗保行为,福建省自本月1日起全面推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码支付”政策,通过扫验每一盒药品上的药品追溯码,实现药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12日上午,记者走访山北路、秀峰路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发现店内皆在醒目位置张贴了“卖药必扫码,买药请验码”的宣传标语,药品药盒普遍印有追溯码。在购药过程中,药店店员均有扫码,但仍有部分消费者没有验码。
部分上了年纪的消费者表示,没有深入了解“依码支付”政策,平时多在小区附近药店购药,未想过验证药品。
购药验码:
发现“回流药”举报索赔
近期,国家、省、市医保部门多渠道宣传“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依码支付’”政策,建议购药者购买包装上有追溯码的药品,不要购买无追溯码或追溯码被撕毁的药品。
据介绍,药盒上的追溯码是确定药品身份的唯一证据。购药者应在结算时注意店员是否扫了所购药品的追溯码,且不能扫其他药品的追溯码。购药后,购药者可通过国家医保局微信公众号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扫码验货。
需要提醒的是,住院拆零服用的药品、中药饮片和中药颗粒,目前暂时没有要求使用追溯码。
购药者扫码验证时,若系统显示“查询到仅有1次销售信息”,则说明此药品合法合规;若系统显示“查询到有2次及以上的销售信息”,则说明此药品此前已被出售过,极有可能为“回流药”“串换药”或假药。
若验证结果为第二种,购药者可举报并向药品出售机构索赔。福建省医保局举报电话:0591—12345转省医保;福州市医保局举报电话:0591—12345转3或88609619。
此外,消费者购药时应索要并保存小票,可将药盒上的追溯码标注在小票上相应药品名称后,拍照留存,以保留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部门行动:
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
据悉,为深入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省医保局于本月11日起全面启动2025年医保基金飞行检查。
此次检查以大数据模型、药品追溯码等数据筛查和投诉举报线索为基础,结合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情况确定被检对象,对全省各统筹区、各类医保基金使用主体(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开展全面检查。检查聚焦倒卖“回流药”和欺诈骗保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链条打击治理,推动形成高压态势,构建部门协作、上下联动、梯度互补的检查格局,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进医保基金管理高质量发展。(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