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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清明实行错峰分流祭扫

2025-03-22 10:14:03 来源:闽南日报

清明将至,又逢漳华路部分路段正在提升改造,为避免因祭扫造成道路拥堵,漳州市殡仪服务中心决定实行错峰分流祭扫。

具体方式为:采用日期尾数与骨灰寄存证“存放位置号”尾数相对应的方式,如“存放位置号”尾数为1的群众,安排在1日、11日或21日进馆祭扫;尾数为“0”的群众,可在10日、20日或30日进馆祭扫,以此类推。敬请广大市民朋友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

祭扫群众按照“一证不超两人”的原则,凭骨灰寄存证,有序进入新骨灰楼进行祭扫。尽量轻车简从,建议乘坐4路公交车往返,如遇车流量大、实行交通管制时,可在漳华路与长富路交叉口免费乘坐接驳车前往市殡仪服务中心。

3月22日起,广大市民朋友可通过“漳州市殡仪服务中心”公众号中的“云祭扫”服务,进行网络祭扫。祭扫期间,市民朋友可在上班时间拨打市殡仪服务中心电话(0596—2024607;0596—2587921)进行咨询。

此前,市委文明办、市民政局发出《倡导绿色低碳祭扫 树立殡葬文明新风倡议书》,提出四项文明祭扫举措,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文明祭扫,树立文明新风尚。

据民政部门预测,3月29日、30日,4月4日、5日、6日、12日、13日将出现祭扫高峰期,特别是4月4日9时至11时、13时至14时可能成为高峰时段。建议市民按照殡仪馆、福寿堂、公墓等场所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知与提醒,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和路线,错峰祭祀。

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清明节期间实行绿色低碳祭扫,文明、节俭、平安祭祀。市民在祭祀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相关规定,深化殡葬移风易俗,不在公共场所焚烧纸钱、抛洒祭品,不在墓区摆放不易降解的祭祀用品,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公共秩序;提倡鲜花祭祀、家庭追思、植树祭扫以及网络祭扫等环保方式;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陈规陋俗及封建迷信活动;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不在墓区、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内烧纸钱、点香烛、放鞭炮。(闽南日报记者 黄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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