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十二条措施促进入境旅游
新华网福州1月5日电(刘丰)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5日消息,《福建省促进入境旅游高质量发展 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的若干措施》已于近日印发。这是近年来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首次制定出台专项入境旅游政策,也是首次设立专项入境旅游奖补资金。
措施通过加强入境旅游宣传推广、畅通境外游客入闽通道、丰富优质入境旅游产品、提升入境旅游服务品质、强化要素保障五个方面十二条举措全面推动全省入境旅游工作提质增效。
措施提出,着力全域优化提升入境旅游环境,加强部门联动、省际联动、市县联动、政企联动,优化交通、口岸、通关、景区便利设施和消费环境,鼓励重点旅游城市、省内机场口岸等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推动文旅场所各类证件便利化应用,提升国际通信服务水平,便利入境游客在闽支付,强化入出境口岸建设,提升入境旅游工作合力。借助海外文化和旅游机构、国际友好城市和华人华侨等资源优势,构建文旅“大外宣”格局。着力打响“海丝起点 清新福建”品牌,加强与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协作及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等国际平台合作,统筹全省文旅资源,创新实施“清新福建”全球文旅推介官认证计划、“小马可·波罗”福建文旅推介官全球招募计划,开展百名国际旅行商福建踩线行动,建设世界闽南文化交流中心和两岸流行文化中心,鼓励采用创意广告、短视频、游戏等方式争取“破题出圈出海”,推出个性化、一程多站的入境旅游精品线路,提升智慧文旅水平,持续打造世界级文旅品牌和旅游景区。
措施还激励各类主体共同做热入境旅游市场,着力加大入境旅游增量奖励扶持:对全年组织接待境外入闽过夜团队游客不少于3000人次、配有外语导游、接待境外入闽过夜团队游客位列全省前十名且增长率位列前五名的旅行社,每家给予40万元至60万元的奖励;对吸引境外机构来闽举办文艺演出、研学活动、企业培训等活动的企业,全年以上活动累计接待过夜的台港澳客人不少于2000人次或外国客人不少于1000人次的,给予排名前十的每家企业一次性20万至40万元奖补;鼓励旅行社赴境外参加列入省文旅厅名录的重要国际性旅游展会,对在购买展位、统一布展、宣传营销等方面全年支出不少于40万元且年接待来自旅展所在国家(地区)来闽过夜游客年增长率不少于15%的,经省文旅厅核准后,按支出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每家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