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将提升
12日,《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批复中提及,《规划》是福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
《规划》提出,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年,福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2.1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7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82.0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71.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00.63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40.31%;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8.0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规划》提出,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深化海峡两岸交流合作,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福州都市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利用的区域协同,促进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
《规划》提出,系统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加快构建区域协调、城乡融合的城镇体系,提升中心城区服务能级,增强福清市区的辐射带动能力,促进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协调联动。筑牢西部山地生态屏障,保护闽江、敖江、龙江等河流生态系统,提升罗源湾、闽江口、福清湾、江阴湾等河口海湾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系统保护和集约利用海域、海岛、海岸线资源。优化现代都市农业空间布局,拓展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空间,保障现代海洋牧场建设的空间需求。完善城市功能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产业布局、综合交通、设施配置和土地使用,优先保障科技创新、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空间需求。强化国家航空、航运枢纽功能,完善多向联通、多式联运的对外对内通道,建设安全便捷、绿色低碳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统筹水利、能源、环境、通信、国防等基础设施空间,积极稳步推进“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海洋灾害防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区域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统筹安排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完善城乡生活圈,促进职住平衡;系统布局蓝绿开放空间,营造更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民城市。严格开发强度管控,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利用,有序实施城市更新和土地综合整治。彰显城乡自然与文化特色,健全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空间保护机制,严格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空间管控。加强对城市建筑高度、体量、色彩等空间要素的管控引导,保护好历史城区和历史文化街区,构建文化资源、自然资源、景观资源整体保护的空间体系,突出海滨城市、山水城市的特色风貌。(记者 梁凯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