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专项整治楼宇电梯违法广告
近年来,一些电梯广告“野蛮生长”,甚至出现涉嫌色情等低俗内容。福州楼宇电梯广告是否规范?哪些电梯广告属于虚假违法广告?近日,福州开展楼宇电梯广告专项治理工作,为公众营造清朗、健康、舒适的电梯乘坐环境。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楼宇电梯广告。记者 沐方婷 摄
25日下午,在晋安区华林路附近的一栋写字楼内,电梯内的电子广告屏上正滚动播放各类广告。播放到一则医疗类广告时,晋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提醒:“类似这种医疗广告必须要有《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如果未经审查发布,就属于广告违法;如果审查了,但没有标注,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改正的,责令其改正即可。”
不仅医疗、教育培训等重点民生领域的广告有明确要求,广告中引用的数据、统计资料等内容也有明确规范。在锦绣福城大厦内的电梯前,一则广告上的“5.7亿”数字十分显眼,占据了整幅广告的近四分之一,数字上方还有一小串文字明确注明数据来源。执法人员介绍,广告中使用第三方数据、统计资料等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注明数据资料来源。
检查中,执法人员提醒,对于广告中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也有明确的法律规范,以限制商家活动过程中夸大、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但执法也并非“一刀切”,也会进行具体分析和综合考量判定。
据了解,近期市市场监管局召集五城区相关业务科室及分众传媒、太阳广告、新潮传媒、淘屏广告等楼宇梯视企业进行广告普法宣贯和行政指导,引导电梯等户外广告企业提升主体意识,加强对广告内容的严格审核,共同净化广告市场环境。同时,在全市开展电梯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宾馆、写字楼、中高档住宅小区内电梯广告排查力度,检查是否违反《广告法》有关禁止性规定,发布医疗、医疗美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教育培训、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违法广告,以及是否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各类低俗、庸俗、媚俗的“软色情”内容的违法广告,并建立台账。(记者 沐方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