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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职分类招考类别从30类调整为12类

2024-09-20 16:57:00 来源:海峡导报

东南网9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梁静)近日,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对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作出调整。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就是俗称的“职教高考”。

此次调整坚持“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以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也就是“中职学考”成绩和职业技能赋分的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主要依据。

调整后的中职学考(即职教高考的文考)不再分为合格性与等级性考试。全省统一组织考试,采取书面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设思想政治(含职业素养)、语文、数学、英语等4门。各科单独成卷,卷面满分100分。也就是说,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四科满分400分,比过去多了10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设生物基础、土建基础、化学基础、机械基础、电工基础、美术基础、文艺基础、旅游基础、教育基础、经济与管理基础、医学基础、信息技术基础等12门,满分150分,比过去少了100分。

同时,新的实施办法将推进“岗课赛证”融合。引导职业学校学生积极参加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学习多项职业技能,考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专项职业能力等多种证书,实现一专多能,

此次调整还将拓宽中职学生上升通道。将中职学考的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合并(不再分卷I和卷Ⅱ),不再组织全省统一的计算机应用基础考试。减少高职分类招考类别,给予中职学生充分选择空间,打破考生报考类别限制,考生可从12个高职招考类别中任选1个类别进行考试,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为所选择类别对应的科目。

也就是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类别从原来30类调整为12类。调整后的招考类别分别是生物类、土建类、化学类、机械类、电工类、美术类、信息类、医卫类、经管类、教育类、旅游类、表演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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