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号 | 下载APP
关注公众号

儿童泳池水深超0.8米 被责令整改

2024-09-12 20:17:55 来源:福州晚报

今年7月,福州市体育局开展2024年公共游泳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检查人员在某公共游泳场所检查时发现儿童游泳池内有若干儿童,但现场标记该泳池水深0.9米。

按照《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中“游泳场所”标准,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大于0.8米。检查组对该场所安全设施、对外开放情况、泳池标识等进行了现场拍摄取证,并依法向经营者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

案例点睛

《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规定:儿童游泳池的水深应不大于0.8米。《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违法经营高

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责令关闭,吊销许可证照,五年内不得再从事该项目经营活动。(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江华)

+1
您的观点仅代表您本人,请文明发言,严禁散播谣言和诽谤他人
登录并发表
所有评论
海峡城市网 hxcsw.com Copyright © 2015-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 :闽ICP备15016526号-2 联系邮箱:1102859911@qq.com 联系电话:400 186 0591
免责声明:海峡城市网不承担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一切争议和法律责任请与内容提供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