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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7所学校首次试点开办综合高中班

2024-07-19 19:30:50 来源:闽南日报

为积极构建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发展的工作机制,漳州市今年在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漳浦职业技术学校、诏安职业技术学校、东山岛职业中专学校、长泰职业技术学校、龙海区浒茂中学等7所学校增设综合高中班。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

在市直区域中,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将开展“综合高中班”试点,两所学校计划招生人数均为100名,招生对象为在漳州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中,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与漳州二中组成联合试点学校,上课地点、日常教学及管理等由漳州高新职业技术学校负责;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与漳州三中组成联合试点学校,学生在漳州一职校学习,高中课程由漳州一职校与漳州三中共同管理。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试点学校要完善课程设置,专门制定具有针对性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将相关职业教育技术类课程与普通高中课程整合。原则上以普通高中课程为主,开发具有综合高中班特点的课程,推行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学分互认,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综合高中班学生入学后原则上全部注册为普通高中学籍,学生最迟可自愿在高一下学期期末前申请转为中职学籍,学籍只转一次,保留普通高中学籍的按原培养计划执行。

综合高中班毕业条件如何?毕业要求按分流后相应学籍的管理规定执行,即保留普高学籍的学生毕业要求按照普高毕业条件执行,转为中职学籍的学生毕业要求按照中职毕业条件执行。参加高考(含高职分类考试)的报名资格按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综合高中班学费如何收取?综合高中班学生按相应学籍执行我市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现行收费政策。高一年入学时建立普高学籍,学费按照区域内一般普高标准收取;后续如转为中职学籍,则按照中职学费标准执行(免学费),如保留普高学籍,则仍按照区域内一般普高收费标准执行。

今年3月,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我省推进综合高中班试点。综合高中班旨在创新办学形式,建立普职合作育人新机制,拓宽学生成长路径,满足学生多样化学习和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我省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记者 陈慧慧 通讯员 黄渊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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