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 8月1日起施行
厦门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8月1日起施行
经营主体“当天承诺当天拿证”
名词
何为准营承诺即入制?
准营承诺即入制,是指对申请从事特定审批事项的,行政机关一次性告知经营主体必须具备的审批条件及要求、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经营主体就申报事项符合审批条件和愿意承担相应后果作出书面声明及承诺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配套完善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方案解读
有哪些具体改革措施?
《意见》提出了精简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开展履行承诺核查、依法处置违反承诺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等六大主要措施,全方位推进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哪些审批事项纳入改革?
目前全市共有8个部门、21项行政审批事项首批被纳入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经营、公共场所卫生、体育项目经营等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改革预期效果如何?
经测算,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落地后,经营主体办理相关事项申报材料将精简83.51%,办理环节将减少49.61%,办理时间将提速至当场办结。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依标核诺”“违诺量处”等措施的落实,也将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 通讯员 翁桂华 陈雪松)
以往食品连锁经营企业要在厦门新开一家门店,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一定的时间。今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填报签署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后,就可以当场领证、当天就能开门营业。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近日,厦门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 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不涉及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领域,对特定审批事项推行准营承诺即入制。该政策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
聚焦企业需求 再造市场准营流程
“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是一般告知承诺的升级版,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厦门近年持续推进“证照分离”“一业一证”等审批制度改革,“准营难”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在实践中,企业群众仍对简化材料和流程、明确告知承诺内容等有更高期待,还需进一步改革,让准营更加便利高效,监管更加规范有力。
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是厦门进一步聚焦企业需求、再造市场准营新流程的一项改革举措,旨在通过简化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根据《意见》,厦门将对申请从事特定审批事项的经营主体,以声明及承诺替代相关申请材料,相关部门根据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编制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要求、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申请人对上述内容作出书面声明及承诺后,即可取得相关许可,依法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实现“承诺即准营”。申请人可自愿选择上述模式作出声明及承诺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相关部门对此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
为进一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意见》还明确,对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范围内具有强制性标准、规则、规范等明确指引的审批事项,进一步改革审批实施方式,逐步试点取消许可改为备案,通过建立健全备案管理,实现行政管理目的。
“准营即入+监管” 打造闭环管理体系
《意见》提出了精简申报材料、优化申报服务、简化审批程序、开展履行承诺核查、依法处置违反承诺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等六大主要措施,全方位推进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其中,多项利企举措值得期待——
推行“一表承诺”,原则上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免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以声明及承诺进行替代,实现极简申报,减轻企业申报负担;
施行“合诺即营”,申请人签署声明及承诺后,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获证,开展投资经营活动;
遵行“依标核诺”,通过建立履行承诺核查标准清单,清单之外原则上不得新增核查要求,实现事前清单化一次性清晰告知、事中事后严格依照标准核查,极大提升企业办事透明度、稳定性与可预期性;
实行“违诺量处”,对轻微违反承诺行为采取包容审慎处理,对严重违反承诺行为依法惩戒,确保轻重适度,切实保护诚信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也是改革聚焦的重点。据介绍,此次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事项涉及的各相关部门将根据行业特点、主体信用状况、事项风险等级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核查办法并严格依照核查标准开展核查,确保有效监督承诺履行情况;结合申请人事前声明及承诺、行政机关核查结果,探索简化违反承诺撤销流程,完善后续闭环管理;同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综合运用多种监管方式,打造“准营即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守牢安全底线。
首批21项涉企经营 许可事项列入改革
据了解,目前全市共有8个部门、21项行政审批事项首批被纳入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涉及食品生产经营、药品零售经营、公共场所卫生、体育项目经营等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意见》明确,准营承诺即入制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动态调整。调整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管理局(行政审批管理局)、自贸委牵头会同市相关审批服务部门研究确定,报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改革事项涉及部门将编制办事指南和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相关办事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
下一步,厦门将不断总结评估改革实施情况,对成效好的事项积极稳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对成效未达预期或审批权限发生变化的事项适时调整完善,通过持续优化完善改革举措,推动更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现准营承诺即入,让准营承诺即入惠及更多经营主体。
改革事项办理时间 将提速至当场办结
“改革前,企业办理相关事项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其他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还可能涉及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环节;改革后,经营主体作出书面声明及承诺后,即可免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满足条件的,马上就能获得许可、开展经营,实现快入准营。”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以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为例,改革前,法定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不包含现场检查等特殊环节),如涉及企业整改,实际办理时限可能更长。此次改革后,申请企业只需提交一份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无需再经现场核查环节,即可当场换证,监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开展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改革将极大降低药品零售企业连锁门店换证时间、人力等要素成本。
经测算,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落地后,经营主体办理相关事项申报材料将精简83.51%,办理环节将减少49.61%,办理时间将提速至当场办结。同时,事中事后监管“依标核诺”“违诺量处”等措施的落实,也将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极大提升企业办事透明度、稳定性与可预期性,有力推动监管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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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6大措施
(一)精简申报材料
推行以声明及承诺替代相关申请材料,相关部门根据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编制准营承诺即入制申请书,内容应当包括事项名称、基本信息、审批条件要求、承诺内容及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违反承诺处置措施等,申请人对上述内容进行声明及承诺后,免于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优化申报服务
相关部门要修改完善并及时公布办事指南,便利申请人查找下载。优化线上线下多种申报辅导方式,提升各类导航指引和咨询服务的专业化、个性化、智能化水平。对审批标准化、规范化程度较高的事项,积极融合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智能预填、智能预审、自动审批等智能审批服务。
(三)简化审批程序
对实行承诺即入制的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承诺即入制方式办理。申请人自愿作出声明及承诺并按要求提交申请书的,相关部门应当场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不愿承诺或者无法承诺的,按照一般程序办理。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承诺即入制。
(四)开展履行承诺核查
相关部门应当根据行业特点、主体信用状况、事项风险等级等,逐项明确核查办法,包括核查部门、期限、方式等内容。按照履行承诺情况核查标准,在规定期限内,对经营主体履行承诺情况进行核查,推动履行承诺情况核查规范化、标准化。核查标准之外,原则上不得新增履行承诺情况核查要求。依法将申请人履行承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五)依法处置违反承诺行为
核查发现申请人承诺不实或者未履行承诺的,相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结合申请人事前声明及承诺、行政机关核查结果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并视情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要区分申请人违反承诺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等情形,对情节轻微的按规定予以包容审慎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相应失信惩戒措施。
(六)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综合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强化信息共享共通,做好审批数据推送和监管数据回流,推送相关信用数据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打造“准营即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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