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院处理商事纠纷调解优先 为企业保驾护航
“林法官,我们双方已达成和解,撤诉申请书已邮寄给法院了,也要向您道声感谢!”近日,福州某企业负责人王某致电福州中院民四庭副庭长林智远,向他表达谢意。随着案件的调解成功,案件所涉上市公司数十亿元的发动机项目也加速落地。
事情还要从2023年4月说起,王某与某新能源公司签订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现有核心管理层王某等人将促成公司在2023年及未来三年实现净利润总计不低于3.6亿元。前述目标业绩承诺达标率为95%,如超出业绩,将超额完成部分的50%奖励给王某等人。后来,双方对于公司有无盈利,是奖还是罚,分歧很大,王某遂将某新能源公司诉至法院。
“双方剑拔弩张,矛盾很深。这起纠纷是否处理得当,将直接影响到多家关联企业及上市公司的后续发展,关系到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和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林智远说。接到该案后,林智远打算从调解入手。
经过多次“用心、诚心、真心”调解,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相互谅解并签订《和解协议书》。这不仅有效避免了对重点企业及其关联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冲击,也加快推动某上市公司涉数十亿元的发动机项目整体落地。
“法院在处理商事纠纷过程中,调解优先原则能让企业迅速从纠纷中抽身,以最小成本化解干戈。法官不仅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更要站在商事主体的立场换位思考,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口号变成积极的行动,切实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福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该案件是福州中院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缩影。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福州中院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举措51条》《福州法院惠企安商13条工作措施》等一系列司法政策文件;启动惠企安商行动,持续开展“千名执行干警进千企”活动,举办“福州企业家日”主题活动,开展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福州中院还成立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福州分中心,全市两级法院全部成立执行服务中心,在工商联、企联、行业协会设立“法官联络工作室”“巡回审判点”。
据统计,2023年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9.03万件,涉案标的总额1118.49亿元。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平均审理时长从2020年的79.12天缩短至2023年的21.91天。2023年全市法院共移送“执转破”破产审查案件418件,审结破产案件494件,位列全省第一。在2023年全省九市一区营商环境评估中,福州中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两项指标分别位列全省第二、第三。(记者 刘露 肖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