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去年空气质量居全国重点城市第四
6月3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2023年福州市环境状况公报》。综合来看,去年福州市生态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取得了考核以来最好成绩,其中,环境空气质量在全国重点城市排名跃升到第四位。
2023年,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1%,比上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其中一级(优)201天,二级(良)157天。2023年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50,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四。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永泰县环境空气质量最好。
去年,福州市主要流域总体水质为优,与上年相同,但36个主要流域国省控断面和54个小流域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首次达到100%。福州市5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各县(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声环境质量方面,2023年,福州市建成区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值为56.3分贝,总体水平处于三级(55.1分贝~60.0分贝);夜间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值为49.5分贝,总体水平处于三级(45.1分贝~50.0分贝)。
福州市建成区昼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9.9分贝,强度等级处于二级水平(68.1分贝~70.0分贝);夜间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4.7分贝,强度等级处于五级水平(>64.0分贝)。
生态环境保持优良水平。2023年,福州市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16788公顷,公园绿地面积达5577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93平方米,绿地率40.33%,绿化覆盖率43.54%。
目前福州市野生动植物种类繁多,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44种,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野生植物有63种。
此外,晋安区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敖江(连江段)获评全省第一批美丽河湖,鉴江半岛-黄岐半岛东部海域连江段获评全省第一批美丽海湾。(记者 冯雪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