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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出台方案 支持社会机构和企业办展办会

2024-04-10 17:12:46 来源:泉州晚报

“每年开展12场以上产业特色展;每年谋划、开展100场以上企业订货会、微展会、大型会议、论坛、学术交流、研讨会、年货节等活动;力争至2026年年底,全市举办的各类展览活动数量达350场,展览总面积达800万平方米以上,规模以上会展企业4家以上,加入UFI/ICCA等国际会展组展企业2家以上,引入国际国内知名展会企业(项目)1家—2家(个)……”近日,《南安市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为南安会展业注入一支“强心剂”。

《方案》提出,南安将积极引进会展领军企业来南设立机构、开展业务,同时,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水平高、核心竞争力强的骨干会展企业,重点聚焦南安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实施“政府+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合作模式,深度挖掘南安特色文化,积极探索“会展+N”模式,鼓励本地会展企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办展机构交流合作,提升策展水平。另一方面,南安将不断完善展馆设施建设及硬件升级,加强各类配套设施建设,打造南安数字化会展服务平台,重点打造南安“农订会”“水暖展”“石博会”等三大展会品牌,引进展会上下游企业,打造生态圈,以提升办展水平。

《方案》明确,对由社会机构或企业作为主办、承办或执行单位,采取市场化运作,并且在南安市行政区域内举办,符合条件的经贸类展览进行展位奖补、规模补助和场租补助。对事先报备确认的在南安举办且入住南安限上住宿业酒店的各类会议、论坛(含影视剧组),给予补助,内容涉及境内会议补助、国际(境外)会议奖励和大型会议奖励。

《方案》指出,为鼓励大型会展机构或企业落户南安,凡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境内外大型会展企业,在南安设立从事会展业务且注册资金达到15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当年会展营业额达到1000万元并在南安纳统的,从下一年度起,可获得购房或租房补贴。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其购买的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房价的5%(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500元)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3年平均支付;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连续3年每年按经核定的房屋租金的20%给予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50万元。若实际租赁价格低于经核定的房屋租金水平,则按实际租金计算补助。

对于南安会展机构或会展项目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性会展组织认证或加入其会员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南安会展机构加入权威国际会议或展览行业组织的,自申请年度起连续3年给予当年度会员费50%的补助。

此外,产业会展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申请相关活动保障,如协调相关产业部门、市人民政府或市领导向重要嘉宾签发邀请函,协调协助解决相关申办流程、举办场地、举办时间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泉州晚报记者朱晓西通讯员吴泉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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