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现有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215项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8日书面听取市政府关于《福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说,法规颁布实施3年来,福州市依法多措并举提升非遗影响力,全市现有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215项,市级及以上非遗传承人366名。
构建非遗保护制度体系。近年来,福州市先后制定出台《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福州市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福州市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等重要非遗项目的保护法规,并出台《福州市促进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发展若干措施》《福州市关于抢救保护软木画技艺的扶持措施》等部门规定,构建起了非遗保护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
健全非遗资金投入机制。《规定》实施以来,福州市累计下达国家、省、市各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3915万元,用于传承人补助、非遗重点项目补助、非遗精品收藏、奖励、培训、特色非遗(民俗)节目演出补助等非遗传承活动;投入5700余万元,用于支持闽剧艺术传承发展中心迁址福州会堂改造建设、建设福州市非遗展示馆、修缮改造漆艺保护基地等非遗硬件设施建设;投入2630余万元,用于支持闽剧、漆艺等项目创作、展会宣传、人才培养等工作。
创新非遗保护利用方式。目前各县(市)区已实现在古厝或历史文化街区长期开展非遗展示展演活动,并在乡镇、街区打造了20余个“非遗在社区”示范点。闽剧、福州评话、周礼佾舞等非遗项目融入街头文化艺术展演。全市已设立163家市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15个非遗展示馆联盟馆,涵盖咏春拳、寿山石雕、油纸伞等数十个优秀非遗项目,构建起社会多元化立体保护格局。
持续壮大非遗传承队伍。福州市对中职学校开设的软木画、寿山石雕、闽剧表演等专业采取提前面试保送录取,对就读非遗专业学生给予免学费政策,对非遗专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的予以奖补,确保非遗专业招生规模。实施“专职教师+行业师傅”的“双导师制”,组建“非遗传承人+老师+学生”非遗教育师承谱系模式;建立“旅艺-创客空间”,评选技能大师工作室,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和技能竞赛活动。
市政府表示,下阶段要重点联合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等市属高校,成立福州非遗研究中心,建立较为稳定的非遗理论研究队伍;开展传承人、非遗保护工作人员新媒体技能和策划营销知识的培训,培育一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网红品牌;推动非遗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将咏春拳、南少林宗鹤拳等有广泛群众基础的武术、游艺融入公共体育活动。(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