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回应民声、调研立法、检查执法
近期,许多市民交流为爱犬上“户口”时,纷纷点赞福州市优化养犬申请流程、实现“一趟不用跑”的便民举措。这是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回应社会关切,制定城市养犬管理条例,以良法善治护航福州市可持续发展建设的一个缩影。
急需先立
“地方法规姓‘地’,具有接地气的优势,许多内容来自老百姓的呼声。”市人大代表陈长钦说。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在立法工作方面突出急需先立。在全国地级市层面率先制定全域治水条例,将“全党动员、全民动手、条块结合、齐抓共管”治水理念转化为法规制度,助力打造幸福河湖可持续发展的“福州样板”。
直面源头“防控难”、部门“协同难”、执法“查处难”等顽瘴痼疾,修改大气污染防治办法,推动蓝天常在空气常新。
针对城乡适用法规不一致问题,修改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推动管护责任落细落实,实现全市范围内所有古树名木“老有所养、老有所安”。
立法调研
市人大常委会强化前瞻布局,去年全年共围绕24个重点领域和新兴领域,开展立法调研60多场次。
围绕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深入开展现代化国际城市促进条例、数字城市建设条例、数据条例等立法调研;围绕擦亮可持续发展生态底色,周密筹划环境保护条例、湿地保护管理办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修改工作;围绕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精心组织社会救助条例、急救医疗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立法论证工作;围绕增强城市韧性,扎实推进城市管理条例、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城乡规划条例等立法前期工作。
市人大常委会还进一步完善立法协商、开门问计、市县联动、统一审议等程序机制,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组建立法信息员队伍,推动一批利在长远的项目尽快进入实质性立法程序。
执法检查
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去年广泛开展明察暗访、问卷调查等,准确摸清颁布实施满一周年以上的法规在施行过程中的“梗阻”。
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针对发挥道德模范表率作用、完善扶危助困制度、打通公共交通堵点、破解楼道堵塞等问题交办整改意见,推动打造更加和谐、更显温暖的幸福之城。
开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执法检查,推动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助力打造宜业宜居的人文环境。
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执法检查,重点关注行业标准化建设、医养融合、人员配备等问题,助力擦亮“有福之州·幸福老人”城市名片。
一揽子开展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脱胎漆器技艺保护规定、寿山石雕刻技艺保护规定执法检查,推动挖掘提升“手工艺三宝”的当代价值,让福州的文化遗产活起来。
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实施情况报告,推动市本级法规纳入干部网络学院培训考试范围,加快构建普法教育全媒体传播格局,鼓浓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