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发布 基准线为6.5%
记者21日获悉,市人社局发布了《福州市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根据《通知》,福州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6.5%,企业工资指导线下线为3%。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等情况,对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的预测,是开展工资分配宏观指导的一种方式。基准线是企业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下线则是最低幅度。
根据《通知》,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可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可在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工资指导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其支付给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通知》要求,企业要参照福州发布的工资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订立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通知》要求,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时,要注重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同时,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通知》还要求,企业要综合运用福州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合理确定和调整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同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资指导线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工资指导线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导向作用,努力提高工资指导线的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