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机动车停放服务实行政府定价 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定好了
日前,福州市发改委公布了福州市级政府定价管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其中,对两类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作出详细规定。
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如下:
旅游景区和公立(办)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场馆、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的停车场所收费:一类区域1小时内5元,超过1小时后,白天每半小时2元,夜间每半小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二类区域2小时内5元,超过2小时后,白天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三类区域3小时内5元,超过3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
福州火车站配建停车场收费:1小时内5元;1小时后至4小时内,高峰按每30分钟2元计费,非高峰期按每30分钟1元计费;超过4小时后每30分钟按3元计费;车辆停放超过24小时后,第二天计费在第一天收费标准上加价50%,第三天在第一天收费标准上加价100%,以此递增。
北三环高架桥下社会停车场收费:15分钟内免费;停车2小时内,小型车10元/次,中型车12元/次,大型车15元/次;停车2小时以后,小型车3元/半小时,中型车4元/半小时,大型车5元/半小时;三种类型车辆24小时最高收费分别为60元、70元、80元。
汽车北站停车场收费:1小时内5元,超过1小时后,白天每半小时2元,夜间每半小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
汽车南站停车场收费:每日按0时至7时、7时至19时和19时至24时分为三个时段,时段内计每辆次5元。
火车南站停车楼及地下停车场收费:15分钟内免费,1小时内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1.5元,24小时最高收费60元。
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标准如下: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一类区域每30分钟4元,24小时最高收费65元;二类区域每30分钟3元,24小时最高收费45元;三类区域每30分钟2元,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每日22时至次日7时免费。
利用公共空间(政府储备或闲置地)设置的停车场收费:一类区域1小时内5元,超过1小时后,白天每半小时2元,夜间每半小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50元;二类区域2小时内5元,超过2小时后,白天每小时2元,夜间每小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三类区域3小时内5元,超过3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20元。(记者 赵铮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