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建立探访服务机制 关爱特殊困难老人
本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许小雄)为进一步优化孤寡老年人服务,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日前,石狮市九个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力争在今年底前,基本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机制,全面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排查建档工作,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并根据老年人实际开展关爱服务。
据悉,特殊困难老年人包括孤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7类老年人。根据《通知》,各镇(街道)要搜集整理信息,入户调查核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同时,询问服务需求,结合入户调查核实,察看老年人居住环境、生活状况有无异常情况,详细询问有无特殊困难、有无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并根据需求主动帮助申请政策落实、对接服务资源。同时,对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提醒其及时消除隐患并上报备案,最大限度减少意外发生。根据摸排情况,确定探访关爱服务对象,逐人建立电子台账,且每半年动态更新一次。
根据《通知》,在组织服务实施上,石狮将选定服务力量,通过创新党建引领、“五社联动”、邻里互助等机制优势,形成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家庭医生、养老服务人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老党员、低龄健康老年人、亲属邻里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服务力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丰富拓展探访关爱服务力量。
据介绍,探访关爱服务采取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进行,各镇(街道)将结合实际创新探访关爱服务方式,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服务”的原则,将7类对象中的孤寡、高龄独居以及重(中)度失能、重度残疾老年人列为重点对象,每半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其他特殊困难老年人列为一般对象,每月至少上门探访服务1次。在极端恶劣天气、传统节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应适当增加探访频次。探访关爱服务应在老年人自愿的前提下,以满足实际需求为导向,重点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帮助化解安全风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