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院:法与文物 穿越千年的守护
6月10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被省文物局授予福建省第二届“最美文物守护集体”荣誉称号。近年来,三明中院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的新途径,积极推动工作机制创新,探索为辖区内古遗址、古村落提供全方位保护的新路径。千万年前的人类文明,正在现代司法智慧的守护下迸发新的魅力。
“章公祖师”案:开创民事诉讼追索文物先河
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到,“‘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开创以国内民事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新途径”。
1995年12月15日,大田县阳春村普照堂内外,村民们焦躁不安。自北宋年间起便供奉在这里的“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不见了。村民苦寻近20年,终于在2015年的一则国际新闻中看到了那个“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在对你微笑”的熟悉身影。一尊来自中国的宋代肉身佛像在匈牙利某展览中展出,佛像由荷兰藏家奥斯卡·凡·奥沃雷姆(Oscar Van Overeem)提供。
当年11月,阳春村、东埔村村委会向三明中院起诉,请求判令奥斯卡返还肉身佛像。
“那时国内法院没有受理民事组织追索海外文物案件的先例,我们心里也打鼓,但再拖下去,20年的诉讼时效就过了。”阳春村村委会委托诉讼代理人说。2015年12月11日,三明中院正式受理阳春村和东埔村诉奥斯卡物权保护纠纷一案,并通过国际司法协助程序向荷兰被告方送达了应诉材料。
2020年12月,三明中院一审判定被告向上述两村村民委员会返还佛像。2022年7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前,三明中院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做好本案后半篇“执行文章”,希望使“章公祖师”像早日回家。
三明中院扛起司法责任保护传世文物、守护地方民俗的态度与决心,不只体现在这一桩案件中。
对“章公祖师”肉身坐佛像案作出一审判决后不足一年,2021年8月27日,三明中院公开宣判陈爱国为盗取将乐县博物馆馆藏文物而杀害博物馆副馆长廖国华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爱国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三明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发挥刑事审判的惩治和震慑功能,严厉打击故意损毁文物、盗窃倒卖文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被告人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坚决重拳出击、形成震慑。
护航万寿岩古遗址:文旅保护与司法协同创新
近日,三明万寿岩巡回法庭正在准备一起发生在岩前镇的非法盗猎案件的开庭事宜。
2020年,三明中院与三元区法院联合辖区相关单位在万寿岩遗址设立“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创新预防、保护、修复、普法、辐射“五步工作法”,着力缓解遗址保护开发和周边人文活动之间的矛盾、冲突。
近年来,三明法院在万寿岩核心区域设立遗址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实时、就近地为万寿岩遗址文旅开发过程中涉文物保护、旅游纠纷等典型纠纷进行矛盾化解,加大与古自然和古遗产相关的法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力度;出台《关于万寿岩遗址司法保护十条措施》,提出建立诉讼绿色通道,建立“快立、快审、快结”快速处理机制,确保不因诉讼影响遗址的开发、保护。
此外,三明还成立了全市首个专人驻点的农村法官工作室——岩前法官工作室及乡贤驻点的“老王调解室”,协助当地政府化解遗址及周边征地拆迁补偿、林地、耕地承包权经营权等矛盾纠纷,为万寿岩遗址文旅项目的有序推进提供司法支持……
翻看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的工作记录,旅游纠纷、征地拆迁、非法盗猎、环境污染等关键词频频出现。《关于万寿岩遗址司法保护十条措施》也提出,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和保护优先的司法举措,致力于将“万寿岩文旅保护司法协同创新基地”打造成为一个集生态法治教育、生态理念宣传、生态文化推广等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台。
古遗址司法保护的业务范围为何如此广泛?
“文物保护、旅游开发、生态保护三位一体,是三明司法赋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特色。”三明中院生态庭庭长林广伦说。保护的目的是活化、是发展。文旅融合发展趋势下,仅仅保护文物不被盗、遗址不被破坏,已远远不够。
面向万寿岩这样的古遗址、古村落,司法服务要在空间上辐射,覆盖附近村镇、周边森林公园、千年古寨、化工园、水源保护地等重要区域;也要在维度上辐射,将文物保护、旅游开发保护、生态保护紧密结合,进行全方位的保护。
据了解,当前,三明法院已在全市主要景区设立生态文旅法官工作室6个、司法保护示范点和巡回法庭3个,全方位推进古文化、古村落、古遗址司法保护,为将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绿色经济发展优势提供司法保障。(本报记者 马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