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发布
近日发布的《福州市“十四五”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计划》提出,福州将划定城区餐饮相对集中经营区和禁设禁建区。
《计划》提出,到2025年,城区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年均浓度持续下降,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8.9%;县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标,各县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2%以上。
“十四五”期间,福州将依托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发展海上风电设备研发、制造产业,形成海上风电产业集群,重点推进长乐、连江等地区的海上风电项目建设投运。推动福清建设清洁能源制氢基地。
加快落实建设“电动福建”行动计划。大力发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以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福州新区为重点,支持奔驰汽车、东南汽车等龙头企业加快在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汽车服务业、汽车零部件等领域的战略布局,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依托雪人股份等氢能重点企业,推动在氢能及氢燃料电池产业的创新突破。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试点和加氢站规划布局建设。
加强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力争实现新能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比例达到95%。推行“绿色公务”,新增或更新的公务用车,除实物保障岗位公务用车、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用车、接待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等特殊情况外,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执法执勤用车应逐年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开展餐饮油烟和恶臭异味专项治理。加强不同规模和类型餐饮店合理选址的引导,结合城区区域规划功能区,综合考虑民生保障功能,坚持物理隔离原则,以功能区为中心依据产生餐饮油烟情况科学划定城区餐饮相对集中经营区和禁设禁建区,餐饮集中区规划配套建设完备的油烟收集、处理及排放设施。推动临街餐饮相对集中的区域建设专用烟道,达标后实施高空排放。
常态化开展餐饮油烟“烟火不扰民”联合执法行动,重点在餐饮集聚区、居民区周边以及群众投诉集中的餐饮敏感区,督促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按规定正常使用和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记者 马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