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1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被评为“五星级”
继泉州在全省医保系统率先出台《泉州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星级管理规定(试行)》,积极探索“星级药店”建设和评定工作新举措后,日前,泉州星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评定活动结果出炉,其中,最高级别“五星级”有12家。
记者在国大药房鲤城钟楼第一分店门口看到,改造后的招牌色彩清新,令人眼前一亮。走进店里,医保和非医保支付区域区分明显,店内视频循环播放电子医保凭证申领、挂失等操作指南,店内还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让大家在购药的同时,可以及时了解医保相关政策。“我们根据评定标准逐条梳理对照,从标识设置、药品种类补齐、医保宣传、员工服务能力等方面都作了改善。”国大药房鲤城钟楼第一分店负责人许竹雅说。
“此次全市共有1131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参与星级评定,主要围绕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环境是否整洁有序、分区标识是否清楚合理、医保宣传是否做到及时准确、购药服务是否优质到位等来评定。”市医保中心协议考评负责人洪桂治介绍说,本次评定由各县(市、区)医保部门组织初评,再由市医保中心对初评结果为四星、五星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复评。
本次星级评定活动,全市共有12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被评定为“五星级”,54家被评定为“四星级”。授牌后,医保部门将根据星级评定结果,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差别化管理,并根据次年复核情况对星级进行动态调整。评定为“五星级”的定点零售药店可享受免除年度考核保证金,免除年度考核等奖励措施。评定为“四星级”则可享受下降年度考核保证金、免除年度考核等奖励措施。
“通过星级药店的评定活动,有利于培育药店良好的市场信誉和为民服务意识,增强定点零售药店规范管理的动力,提升药店诚信守法经营能力,增强群众对药店的信任度,有利于药品零售行业的良性发展。”市医保局鲤城分局副局长陈志强说,从医保部门的角度,也有利于医保部门集中监管力量,靶向检查,精准发力,提升监管效率。(泉州晚报记者郭雅莹 通讯员王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