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全面排查整治人为水土流失问题
近日,我市印发相关工作方案,从4月中旬起至7月底,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整治攻坚、巩固提升等四个阶段开展专项行动,推动全市人为水土流失问题排查到位、整治落实到位、严格监管到位、机制完善到位,并于8月1日起实行第五个阶段,将专项行动转为常态推进,实现全市人为水土流失问题监管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根据方案,此次专项行动围绕“水土流失斑只减不增、水土保持率只升不降”“国家投资实施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整治过的水土流失斑不出现反弹”“专项行动排查发现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目标,以“乡镇自查自纠、县区核查督查、市级督导抽查”为原则,明确市县乡工作分工。市级方面,由市水利局牵头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任务,成立5个工作专班负责抽查,并提出督导意见。县级方面,开展专项行动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各乡镇开展全面排查,依法依规严肃惩处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乡镇方面,根据排查内容和整治对象清单,对本辖区内七类人为水土流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同时建立相关长效机制。
通过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省级重点县(水土保持率低于90%)云霄县、平和县水土保持率要达90%以上,诏安县水土保持率要比去年提高1.4个百分点以上,一般县(水土保持率高于90%)实现水土保持率较上一年度“有增不降”。同时,专项行动对照现状图斑,重点聚焦农业、林业、自然资源等行业,瞄准山地土地整治、耕地开发、毁林开垦、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开垦种植农作物或山坡地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活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山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生产建设项目地表扰动、2020年以来中央投资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后期维护管养等7类行为和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问题的逐一登记造册、逐一落实整治,确保排查出的问题整治到位、100%销号闭环,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全方位加强水土保持监管。
据悉,2022年,全市投资1.145亿元,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23.85万亩,建设清洁小流域16.52公里。其中,全年实现有效“削斑”7万亩,南靖、华安水土保持率提高到90%以上,如期实现重点县“脱帽”。(记者 林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