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通报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泉州市人社局日前公布了我市今年第一批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4起。
未对分包单位用工实施监管 罚款6.5万元
1月3日,丰泽区人社局在排查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时,发现福州闽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上成)承建的泉州城东09号地块项目存在因施工总承包单位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导致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因该公司未及时报送农民工工资表、考勤表等相关材料,丰泽区人社局对其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现场负责人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公司于1月10日前提供去年9月至12月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的工资表和考勤记录并发放工人工资,但截至1月13日,该公司仍未报送相关材料并支付工人工资。3月7日,丰泽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未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6.5万元的行政处罚。
拖欠34名员工44.5万元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2022年10月,晋江市人社局陆续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晋江市乾鑫鞋材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共拖欠34名员工工资44.5万元。2022年12月9日,晋江市人社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要求其支付所拖欠的工资,该公司逾期未支付,且法定代表人王学元逃匿。2022年12月23日,晋江市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妨碍劳动保障监察执法 罚款2000元
2022年6月1日,南安市人社局在对泉州众创石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伏光)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中,要求报送相关用工书面材料,该公司逾期未报送,也未说明情况。南安市人社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但该公司逾期未报送,且拒不履行改正指令。2022年7月22日,南安市人社局依法对众创石业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于当日缴纳了罚款。
拒不支付工人劳动报酬 移送公安机关立案
2022年9月,德化县人社局陆续接到多名劳动者投诉,反映隆恩丽景湾二期项目李斌铝模班组(无营业执照)存在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问题。经查,隆恩丽景湾二期项目由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其铝模项目施工部分分包给自然人李斌,李斌在已经超额领取工程款的情况下,拖欠其班组37名劳动者工资合计76.68万元。2022年11月25日,德化县人社局依法向李斌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其支付所欠的劳动者工资并报送相关整改的书面材料。李斌逾期未支付,拒不履行改正指令。2022年12月26日,德化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此外,锦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方敏)因拖欠11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16599元,情节严重,被安溪县人社局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从今年4月11日至2026年4月10日。 (东南早报记者 许奕梅 通讯员 王少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