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女子骑车遇“开门杀”受伤索赔受阻 检方支持起诉解难题
市民田女士带着女儿骑电动车,路过一辆停止的出租车时,遭遇“开门杀”。当时,车内驾驶员突然开车门,田女士和女儿被撞倒,身上多处受伤。事发至今近两年,赔偿金却迟迟没有到位。近日,鼓楼区检察院发出全市首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支持起诉书,并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解决了田女士的这件烦心事。
2021年8月,林某驾驶这辆出租车,停在了鼓楼区一个加油站旁。林某打开车门时,撞到了骑着电动车路过的田女士。田女士当时带着女儿,事故导致母女俩身体多处受伤。截至2022年8月,两人治伤已花费了近五万元。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林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但由于车辆的保险公司对田女士母女的案涉医疗救治项目和范围存在异议,导致田女士至今只能自行垫付治疗费用。田女士家庭经济收入一般,这让她的生活陷入困境。
2023年1月,鼓楼区检察院在对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走访中,发现了这一案件线索,立即介入办理。
检察官调阅了案件相关的医疗鉴定、费用细项及交通责任认定等文书材料,还向事故双方及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深入了解案情,并进行释法说理。
经田女士申请,鼓楼区检察院结合案件事实,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于近日向法院发出了支持起诉书。该文书支持了田女士要求林某及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这也是福州市首份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支持起诉书。
日前,鼓楼区检察院在组织“检调对接”的基础上,又派员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会。会上,出租车车主及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与田女士在之前初步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了赔偿协议,对其相关医疗费开展赔付,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
延伸阅读
什么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
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并参与诉讼。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利于保护弱势群体的诉权,对于完善检察机关职能,促进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记者 叶智勤 通讯员 吴佳璐 刘柳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