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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教育局发布寒假校外培训注意事项告家长书

2023-01-19 17:47:44 来源:闽南日报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市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不规范问题、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工作得到了广大家长的理解和支持。近日,市教育局发布寒假校外培训注意事项告家长书,希望广大家长一以贯之,拒绝参加寒假违规学科类培训,理性选择合规非学科类培训,让孩子健康、快乐地过好寒假生活。

学习的主阵地在学校、主渠道在课堂,孩子知识积累和能力提升,关键在专注课堂,养成独立思考、自主学习的习惯。市教育局希望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育人观念,形成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切实减轻孩子学业负担;理智对待校外培训,不盲目攀比跟风,如确需参加校外培训,应当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国家“双减”政策要求,有以下六种现象的均属违规培训:一是无证培训;二是在寒假期间开展学科类培训;三是以非学科、托管、咨询等名义变相开展学科类培训;四是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五是针对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六是违规开展线上学科类培训或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市教育局提醒广大家长碰到此类培训机构,应当自觉坚决抵制。

如果孩子确需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请广大家长务必注意以下事项:一是实施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机构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所聘人员的职业(专业)能力或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收费标准以及收退费办法等;二是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三是务必与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四是培训机构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总额不得超过5000元,对诱导缴纳超长时间费用的,应坚决拒绝;五是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家长端APP”进行选课、购课或退费,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六是在正常缴费时应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培训合同和收费发票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寒假期间,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检查,希望广大家长积极参与校外培训监督。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教育、科技、文旅、体育等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刘健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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