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23年1月9日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关于泉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蔡战胜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工作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中共泉州市委领导下,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全市人民,迎难而上,克服一系列冲击和挑战,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交出了一份扎实的成绩单。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实施“强产业、兴城市”双轮驱动,深耕“1+3”专项行动,勇当全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主力军,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泉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泉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泉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泉州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泉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泉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泉州市2023年预算草案。会议同意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泉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3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建辉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新一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中共泉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按照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决定和代表工作,为加快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姚丽青院长所作的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全面实施《民法典》,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审判队伍,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
关于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郑隆松检察长所作的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中共泉州市委的领导下,传承弘扬“晋江经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不断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建设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泉州实践提供更高水平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