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出台方案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近日,市环委办出台《泉州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实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
五项重点任务
1.加强源头防控
●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分区管控体系,研究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产业准入及退出清单制度。
●加强生态环境准入管理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加强产业集群环境治理,明确布局和产业发展方向。
●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
大力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提升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比重,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
●加快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广泛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倡导“135”低碳出行方式,推动绿色消费。
2.突出重点领域
●推进工业领域协同增效
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广绿色设计;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改造;鼓励重点行业企业探索多污染物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技术工艺。
●推进交通运输领域协同增效
持续推进清洁柴油车(机)行动,打造“电动泉州”应用示范基地,加快大宗货物和中长途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
●推进城乡建设领域协同增效
优化城镇布局,合理控制城镇建筑总规模;到 2025 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逐步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梯次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推进农业领域协同增效
深入实施化肥农药减量行动,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管控,加快推进畜禽粪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林业建设协同增效
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推进生态屏障区、生态廊道区和生态体验区建设,逐步实现“300 米见绿、500米见园”。
3.优化环境治理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控制
实施原辅材料和产品源头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和产业集群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二氧化碳排放协同治理。
● 推进水环境治理协同控制
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推进污水处理厂节能降耗和碳排放管理;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或分散式治理及就近回用。
●推进海洋环境治理协同控制
探索提升蓝碳资源的生物固碳能力,推进海洋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系统修复,实施重点海域水产养殖综合整治。
●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协同控制
实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合理规划污染地块土地用途,推动严格管控类受污染耕地植树造林增汇。
●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
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恶臭和温室气体协同控制,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
4.开展模式创新
●开展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在城市建设、生产生活各领域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深入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加快建设美丽泉州。
●开展产业园区减污降碳
协同创新鼓励各类产业园区积极探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提升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开展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创新
支持有条件的区域和行业、企业率先达峰,加强节能低碳技术研发和相关设施装备攻关,打造一批“双近零”排放标杆企业。
5.强化支撑保障
●加强协同技术研发应用
加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推进生态环境“科技产业化、产业科技化”。
●完善减污降碳法规标准
加强减污降碳相关配套法规规章制定。
●加强减污降碳协同管理
探索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探索开展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
●强化减污降碳经济体系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发展气候投融资;开展生态环境导向(EOD)开发模式试点。
●提升减污降碳基础能力
研究建立固定源污染物与碳排放核查协同管理制度;推进生态云平台运用,提升环境管理智慧化水平。
主要工作目标
到2025年,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格局基本形成,碳排放强度持续降低;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示范,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到2030年,减污降碳协同管理体系更加完善、能力显著提升,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逐渐成熟,有力推动碳达峰目标实现。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