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检察机关提起公诉9611人
4日,在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傅建飞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过去一年,全市检察机关以“质量建设年、攻坚落实年”为抓手,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高质量发展。全年共受理提请审查逮捕犯罪嫌疑人531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4669人;经审查批准逮捕3456人、提起公诉9611人;办理刑事检察监督3492件、民事检察监督632件、行政检察监督572件、公益诉讼758件。36项业务指标进入全省前三,其中监督立案、追赃挽损等23项指标居全省首位;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国普法先进个人等模范典型。
在助推更高水平平安福州、法治福州建设方面,市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起诉故意杀人等严重暴力犯罪368人,盗窃、诈骗侵财犯罪1782人,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271人。统筹落实宽严相济、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社会危险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1340人、不起诉2604人。针对产权保护、电子烟监督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82份,动态推动法律监督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在护航高质量发展方面,市检察院出台做大做优做强省会系列检察实施意见,配套细化助推福州滨海新城、一流大学城建设等20项举措;在福州台湾馆设立检察联络点,依托“一室一员”办好涉台司法案件、做好台胞台企服务,助力海峡两岸融合发展;部署开展两级院领导挂钩联系百家民营企业系列活动,帮助解决刑事“挂案”、追赃挽损、劳务纠纷等企业关切问题96件;起诉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犯罪99人,帮助挽回损失1869万元;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170人,促进补植复绿341亩、增殖放流5535万尾、交纳生态修复保证金1413万元。
报告指出,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3820”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福州日报记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