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消费稳增长 厦门出台三条资金政策
鼓励各区提高消费贡献
对2023年第一季度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贡献率排名前三,且社零增幅达到全市目标的区分别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及100万元奖励。
元旦假期,市民游客到中山路逛街购物。(记者 林铭鸿 摄)
支持企业做大零售规模
对商贸企业〔企业和(或)其母公司在厦设立的控股公司可合并计算〕2023年第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量达1亿元以上(汽车、成品油企业零售额增量达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幅达全市目标,在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奖励,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50万元。该政策预算规模1200万元,超出预算统一按比例调整后兑现。
支持企业做大餐饮规模
对餐饮企业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在商贸流通和生活服务业扶持政策的基础上给予叠加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对2022年营业额达1亿元以上且2023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额正增长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叠加奖励10万元;对2023年第一季度达到目标增幅或新纳统无基数且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额达300万元以上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其2023年第一季度营业额的1%给予叠加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上述两项奖励就高不重复。
厦门日报讯(记者 郭睿 通讯员 林文坚)对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贡献率高的区可获奖励,商贸、餐饮企业达到相应条件予以奖励……市商务局昨日出台《2023年一季度稳定商务经济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新推出三条着眼于促进消费恢复的资金政策。这是开年之际,厦门商务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对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振市场信心,助企纾困解难,加快商贸等行业领域恢复和发展具有切实意义。
在当前经济发展运行趋势下,三条政策均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除在企业层面对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达到条件的商贸企业给予增量奖励,对营业额达到一定标准的餐饮企业给予奖励,《若干措施》还明确,对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贡献率中排名前三的各区给予奖励,从而推动各区出台更多实质性的促消费举措,让市民可以享受到更多实惠。
近日,市、区商务部门密集出台促消费稳经济举措,全力推动2023年全市商务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如为保障民生物资配送,厦门对近期正常运营的民生行业配送企业和快递企业根据配送单量给予奖励,最高可奖50万元。包括厦门市商务局在内的16个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提出继续实施加大消费扶持等政策措施,支持重点商圈、商贸企业、电商平台、行业协会等,围绕商圈购物、餐饮家政、汽车家电、老字号国潮等消费热点开展各类消费促进活动,持续打响“厦门消费节”品牌,并由市区安排财政资金发放电子消费券。
各区随即推出落实措施,纷纷放出丰厚的消费福利。思明购物节在跨年之际启动,持续推出系列促消费活动,同时该区拿出500万元财政资金,鼓励支持各大商场和餐饮企业发放消费券;湖里区也推出千万元消费补贴,联合商圈及餐饮和汽车企业等,为消费者送上购物大礼包;海沧区则推出500万元购车补贴,车主在车企优惠之外,最高可享4000元政府补贴;同安区也启动新一届消费节,仅春节期间就将发放300万元消费补贴;翔安区则结合奥特莱斯在该区的落户开业,开启新一轮“缤纷购”活动,打造全年不落幕的消费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