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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出台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2-12-31 16:20:01 来源:闽南日报

延续利好 拓宽范围 规范销售

漳州市出台新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漳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出台,在延续漳州市6月实施的购买新建商品房购房补贴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购房补贴范围,对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住房、“卖旧买新”改善住房、人才购房等四类情况进行补贴,并全面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进一步规范车位销售,促进漳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购买新建商品房

最高补贴2万元

根据《若干措施》,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属地财政部门按标准给予补贴(芗城区、龙文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下同)。

其中,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

购二手房可享补贴

“卖旧买新”最高补贴1万元

根据新政,在漳州市购买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家庭),在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后,由二手住房属地财政部门对购房人缴纳的地方级交易负担(如契税、登记费等)予以全额补贴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二手房卖方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为同一人时,新政延续给予补贴,同时扩大补贴范围,规定卖出二手房后,由其本人、配偶或其子女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在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新建商品住房备案后可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本人、配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5000元;其子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贴1万元。

人才首次购房

最高补贴3万元

《若干措施》规定,在漳州市就业且在漳州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可按标准享受学历(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其中,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同时,中级职称补贴1万元/套,副高级职称补贴2万元/套,正高级职称补贴3万元/套。

规范车位销售

退房需退还补贴

根据《若干措施》,漳州市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并进一步规范车位销售。在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已购买的车位、车库在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后,可向社会公开出售。

值得一提的是,新政实施后,只要该小区业主有购买需求,将不再限制每户业主在本小区购买车位、车库的个数。

《若干措施》即日起施行,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购买二手住房补贴、“卖旧买新”改善住房补贴、人才购房补贴这四项措施有效期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另行制定;其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记者 蔡柳楠 通讯员 李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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