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 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记者5日从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获悉,2023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已开始确认。今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新变化,不少纳税人关心有哪些项目可申报。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
专项附加扣除今年有7项
专项附加扣除可在个税税前扣除,相当于少交了一笔税。根据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要在每年12月进行确认,这样才能在下一个年度继续享受专项附加税前扣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2022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新增的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目前,可申报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税务部门提醒,今年个税办理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若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的基础上确认即可。如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则需点击“待确认”后进入相关页面进行修改。2023年需要作废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或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点击“作废”或“新增”进入页面即可。
这些输入会有系统提示
有市民表示,自己填报信息时遇到小麻烦,比如,赡养老人选项填写不了,大病医疗选项出现系统提示等情况。
对此,税务部门表示,在填写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如被赡养人与用户关系为“父母”,且被赡养人与用户年龄差大于或等于50岁时,个税APP将予以提示提醒。如果用户确实填错了,那么点“取消”返回修改,如果没错,就点“继续提交”。
在填写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时,如用户填写信息中同一扣除年度内上述两项已报送子女人数加上本次要报送的子女人数超过3人时,个税APP将予以提示提醒。如果用户确实填错了,那么点“取消”返回修改,如果没错,就点“继续提交”。
此外,在填写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如用户填写信息中同一扣除年度内已报送患者人数加上本次要报送的患者人数超过2人时,个税APP也将予以提示提醒。出现这种情况,同样选择“取消”或“继续提交”。(记者 江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