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创新机制构建优质普惠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
近年来,将乐县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针对城区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且各园间发展不均衡、乡镇公办幼儿园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从2017年开始,推行“总园制”改革,对城区省、市、县级示范幼儿园进行整合,成立县幼儿园总园。在实践探索过程中,建立“1+M+N”总园制管理模式,带动城乡幼儿园共同发展,突破学前教育发展失衡瓶颈,有效提升全县学前教育水平,解决“入公办园难”“择园热”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提升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
一、坚持统筹领导,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一是顶层设计绘蓝图。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幼教改革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和科学论证基础上,制定《将乐县创新完善“十项机制”推进新时代教育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将乐县推进学前教育总园制办学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强化组织保障,使幼教改革有章可循,促进学前教育资源有效整合。
二是聚力抱团共成长。构建“1+M+N”办园模型,即1个总园、M个一级分园(城区公办园)、N个二级分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城区6所一级分园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示范作用,将乡镇公办园设置为二级分园,解除其与当地中心学校的隶属关系,行政关系隶属一级分园,一级分园园长为法人代表、二级分园园长为执行园长,形成党组织领导下的“多法人联盟”总园制管理。
三是山海协作促提升。发挥厦门思明区优秀教师“传帮带”和辐射带动作用,依托名师工作室等平台,与将乐教师在教育教学、课题研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交流,主动发力争取最大力度帮促,共同提升两地教师保育保教水平,有效解决山区学前教育短板。将乐县上河洲幼儿园与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已结为友好学校,同时选派一批教师到对口协作思明区跟班学习,提升园所教育教学质量。
二、创新四大机制,激发学前教育发展活力
一是制度共建,管理高效发展。建章立制规范办园,总园统筹制定办学章程,通过“园务联席、部门联通、信息联网、活动联手、考核联结”,形成年度有计划、定期有总结、阶段有展示、展示有成果的“四有”运行机制。通过总园的统一管理,各分园进一步健全了内设机构,教育教学管理、园务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得到明显提升。2021年,水南分园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上河洲分园及艺术分园被评为“市级示范性幼儿园”。
二是教改共研,质量共同发展。建立一体化教研机制,组建总分两园间的大教研组,共同制定教研目标,拟定教研计划,策划教研活动,制定组内教师个人专业成长规划。每学期总分园定期开展教学开放周,形成“学习、研究、实践、探讨”为一体的教研模式。五年来,共有三十余名教师的论文在CN刊物上发表,教师和团队获省级荣誉30余项、市级荣誉60余项、县级荣誉90余项。
三是师资共享,优质均衡发展。构建总分园“一对一”结对子帮带机制,制定《总分园教师结对帮扶工作方案》,开展处室、教研组、年段长、班主任等多种形式的师徒结对,促进两园之间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落实“青蓝工程”,实行新教师“订单式”培养,构建骨干带动、常态运行的新教师培训平台,加大新教师培育力度。按照“总量不变、结构合理、引领带动、盘活优化”原则,制定中层干部和骨干教师双向互动交流办法,探索教学衔接,推进师资配置优化,实现优质带动,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教学整体协调发展。
四是文化共融,内涵特色发展。出台《将乐县幼儿园总园“一园一品”特色创建工程实施方案》,秉承和而不同的理念,鼓励各分园在课程开发、文化创建、教师发展等方面大胆改革,打造品牌。实施项目揭榜制管理,每月进行攻擂和展示活动,用机制激发创新。各分园办园特色彰显,如实验幼儿园南词课程、艺术分园的“乐艺”课程、上河洲分园的劳动教育、杨时分园“阅润”课程等办园特色鲜明,满足了不同幼儿和家长的需求。2021年,水南分园被认定为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上河洲分园被三明市教育局确认为“特色项目学校”、艺术分园被评为“三明市新时代特色项目学校”。
三、强化三个保障,助力办园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公办幼儿园建设步伐,2016年以来,投入资金10702万元,新改扩建漠源中心幼儿园、实验幼儿园教学综合楼、万全中心幼儿园、南口中心幼儿园、上河州幼儿园、艺术幼儿园、杨时幼儿园、第二实验幼儿园等8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2610个,公办幼儿园增至18所。
二是加强师资保障。通过新教师公开招聘、乡镇教师专项招聘、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等形式,破解教师“招聘难”瓶颈,近3年新招录幼儿园教师56人,幼儿教师队伍总数增至178人;开展“从优秀到卓越”培训工程,组建3个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引领40多名骨干教师快速成长,为总园制办园提供了师资保障。
三是强化激励保障。在不减少总分园干部职数基础上,适当增加一级分园领导职数,用于派驻到二级分园任职。进一步统筹职称和编制,切实保障总分园骨干教师的合理流动,形成骨干教师共享机制。落实绩效工资倾斜政策,对有两园任教经历的教师,在专业职称晋升上予以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