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年内要除治互花米草超1.8万亩
为全面有效遏制互花米草危害和扩散蔓延,切实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稳定性、连续性和生态系统安全,进一步提升滨海湿地生态服务功能,打造美丽自然生态岸线景观,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福州市互花米草除治攻坚行动方案》。
现有31867亩
互花米草
围绕“一年明显见效、二年基本除治、三年完成修复、长期加强管护”总体目标和“全民动员、方法对路、科学除治、后期管护、生态提升”的工作要求,坚持属地为主、生态优先、系统治理、防治统筹、精准施策的原则,福州市对现有31867亩互花米草的除治攻坚、修复、提升及后期管护进行统筹安排,分区域、分年度开展除治攻坚行动。
2022年底,完成互花米草除治18782亩,占总任务数59%,其中:长乐区112亩、福清市8725亩、连江县8911亩、罗源县1034亩。2023年8月底,完成互花米草除治13085亩,其中:福清市5551亩、连江县5601亩、罗源县1933亩,全市基本完成现有互花米草除治,新增的及时除治。2024年,除治成果得到有效巩固,除治后的滩涂基本得到科学修复(其中20%采取种植乡土植物进行生态修复),生态功能持续恢复,形成较好景观效果。
因地制宜
选择除治方法
方案提出要科学精准除治,实行区域协同联动除治、重点湾区一体化除治,做到行动一致、标准一致、时间安排一致。坚持环境保护优先,因地制宜选择科学的除治方法,依法依规开展除治工作,确保不形成化学污染,不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对自然保护地要考虑主要保护对象和核心景观保护需求,推广选用闽江河口生态修复模式,采用保护优先、适度干预的策略;对航道、港口码头港池水域要按照通航和经营要求,采用人工疏浚、保证生产的策略;对其他区域根据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等,采用生态修复、适度留白、合理利用的措施,从严管控新增养殖。
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滩则滩”的原则,确定除治后滩涂修复方式。学习借鉴闽江河口、罗源北山等地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适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构建以红树或盐沼植物为主体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海岸复合植被防护体系,提升湿地功能;对不宜开展植被修复的除治区,保留光滩进行自然恢复。
参考除治区历史状态或周边自然状况相似的原生生态系统,根据各地实际自然条件,选择红树或盐沼植物。红树植物可选择秋茄、桐花树、白骨壤等,白骨壤和桐花树适宜在福清湾以南的中低潮位滩涂种植。盐沼植物可选择芦苇、短叶茳芏、南方碱蓬、海马齿、海三棱镳草、海雀稗、盐地鼠尾粟等。其中,短叶茳芏耐盐能力较差,适宜在河口低盐区种植,海三棱镳草适宜在中低潮位滩涂种植,其他盐沼植物适宜在高潮带上缘种植。
谋划实施
“蓝色海湾”项目
方案提出实施生态提升。结合G228国道规划建设,合理进行岸线景观配置,实施湿地保育、栖息地改造,营造生态岸滩,丰富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以毗邻海湾海滩为重点,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美丽海湾等建设规划,在“三湾一口”等重要海湾区域,谋划实施一批“蓝色海湾”综合整治、海岸带保护修复、滨海湿地修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生态环境提升项目,提升滨海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打造“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美丽自然的生态岸线景观,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借鉴罗源北山红树林海岸公园、霞浦全国最美滩涂等做法,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自然条件,选取一批靠近城镇村庄、交通便利、自然基础条件好、景观资源品质高的区域,通过科学配置红树林等滨海植物,进一步提升滩涂、水系、岩礁等滨海湿地景观效果。配套建设康养基地、自然教育基地、栈道步道、观鸟屋、观景平台等服务设施。同时,深入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自然教育活动,提升生态旅游品位,传播生态理念,实现生态惠民。(记者 何佳媛)